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么对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责任进行认定

怎么对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责任进行认定随着中国企业在国外的投资以及承建的高铁等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劳务派遣人员也与日俱增。然而由于部分劳务环境恶劣以及天灾人祸等因素,时常出现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事情,那么受伤了该如何认定工伤责任?本文我们将告诉您相关内容。怎么对劳务派遣人员受伤的责任进行认定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者罹患职业病的,会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应当由谁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手续。《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首次明确了劳务派遣中工伤认定主体,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同时,该条还对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1、明确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认定责任主体《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新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明确了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在工伤认定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的角色分工以及各自的义务。根据第十条的规定:1、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用工单位则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2、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中,用工单位则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在此过程中,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则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2、确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承责主体《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不但明确工伤认定主体,保障工伤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还对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员工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的补偿办法不能对抗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工伤补偿的权利。对于劳务派遣人员来说,受伤是难免的。然而,只要洞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敢于利用法律武器,就一定能够获得满意的赔偿。我们短短一篇文章无法详述所有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额外的帮助,可以登陆网站,我们的律师将竭诚为您服务!


·职工快到退休了是否可辞退 一、职工快到退休了是否可辞退?
      职工快到退休了是否可辞退 一、职工快到退休了是否可辞退? 一般是不可以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快要退休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的,如果辞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
      有的人为了能够工作挣钱,不惜到一些非法用工的单位打工。那要是在此期间不幸受伤的话,那么此时对于劳动者来讲,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呢?可能有些人觉得既然是非法用工,那么就不能按照工伤进行处理。到底是不是这样?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


·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土建工程其实就是土木和建筑两个工
      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范文 土建工程其实就是土木和建筑两个工程的合称,在其工程技术和生产活动中会涉及到许多水、土等基础类的建设计划。现在所说的土建工程一般涵盖交通、防洪、道路、房屋等工程项目。对大部分人来说可能对土建工程承包居间合同知之甚少,那么下面和您一起来学习一篇土建工程承包...


·一、入职7天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7天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这是不行的,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3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包括哪些?为了使人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与质量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与工程相关的各单位对会影响工程的因素进行防范,我们知道,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是人的因素,而较难以控制的是环境因素。为了避免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施工单位需要了解影响工程质...


·昆山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额?
      昆山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额? 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下,我国企业工程大量投资开工,由于现实各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下,我国企业工程大量投资开工,由于现实各种问题工程会出现许多与合同或者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在质检人员验收时,需要在实际情况的分析下进行专业的判断和确认计量,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颁布的准则中检测机构需要满足哪些申请条件呢? (一)专项检测机构和...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多久起诉
      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般是向仲裁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哪些当我们对于劳动争议管辖权存在异议的时候,是可以提出申请的,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呢?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有什么? 一个人完不成一项工程的建设,每一个工程建设都是需要各个部门很多人员共同完成的,因此避免不了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也就无法保障每一个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是常见的现象,已经出现了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