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触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对于犯罪分子未获得批准,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国家有关权益的行为,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的后果,以及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后造成的恶劣影响来进行判决处理。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


·犯罪人员的缓刑还需要执行吗
      犯罪人员的缓刑还需要执行吗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最少判几年?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最少判几年?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最少会判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1、自然人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认定行贿罪需要哪些证据
      一、行贿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在犯罪主体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自然情况。 在主观方面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给予回扣、手续费的动机、目的,犯意产生的原因、过程。 在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方面: 1、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经...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什么处罚
      我们都知道,将境外的货物运输到境内进行买卖其实是合法的,但是在运输进境的时候必须要向海关缴纳关税才行,有的人为了逃避关税,就会采取避开海关悄悄运输进境的方式进行,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会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受到处罚,那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什么处罚呢? 一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入室抢劫减刑应该怎么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如果是属于入户抢劫的,抢劫罪将加重,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还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后果极其严重,那么入室抢劫减刑可以吗?又该怎样减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自首减刑 同伙落网仍然可以自首,自首是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情节。...


·特殊关系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吗?
      特殊关系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吗?特殊关系不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的,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


·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分别是怎样的?
      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分别是怎样的? 一、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分别是怎样的? 刑事法律对共同犯罪人分为四种的处罚情形具体如下: 1、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主犯。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 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


·持刀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不知道的是,在持刀入室抢劫中,持刀不是一个加重处罚的情节,与普通抢劫量刑上没有区别,但是,入室就不同了,是一个加重情节,那么具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将根据刑法规定为您阐述这一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 一、如何量刑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中也是会具体区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的,针对不同的审理阶段,法律规定的审判期限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为您主要来介绍一下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