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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传销活动罪有哪些惩罚

宣传传销活动罪有哪些惩罚我国《刑罚》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是组织者通过发展成员来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即出于金字塔尖的人发财,我国全面禁止传销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依法取缔 传销组织,明确规定了对于传销犯罪的处罚标准,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全然都没有机会参与到刑事审判的过程当中的,有些社会反响特别重大的案件,包括生活中有些民众自己就有亲自到庭旁听的这一种经历,除非是当前的案件符合了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不能够公开审判的话,那除了案件有关的人员,其他媒体朋友包括公民是不允许参加的。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的...


·犯罪中止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特征是什么(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


·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一、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犯罪行为使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是指受到犯罪人侵害的对象。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不是民事诉讼的主体。 被害人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如被告人将被害人打...


·拘役前五项检查不合格怎么办?
      拘役是我国刑罚主刑体系中制裁手段相对较轻的一种,其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不是很大的轻犯罪。为了实现刑法教育改造和惩罚相结合的目的,犯罪分子理应接受刑罚制裁。现实中存在着一些犯罪分子,因一些特殊情况无法收监执行。比如拘役前五项检查不合格怎么办? 一、什么是监外执行 监外执...


·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
      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一、村支书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什么?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


·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严重怎么判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第一次醉驾的判刑是怎样的
      第一次醉驾的判刑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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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猥亵罪,您一定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吧,在进行猥亵罪的量刑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来进行约束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和之前的规定有哪些区别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修改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


·职务侵占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范本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范本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的,并且数额较大的违法行为。此行为为违法行为,严重的则构成犯罪。那么,职务侵占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搜集了相关的材料,一起看看吧: ...


·侦查价段刑事辩护会影响检察院的最终量刑吗?
      侦查价段刑事辩护会影响检察院的最终量刑吗? 一、侦查价段刑事辩护会影响检察院的最终量刑吗? 侦查价段刑事辩护不会影响检察院的最终量刑,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程序,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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