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中国刑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立案?

一、中国刑法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立案?

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5)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2、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二、非法私藏弹药罪的认定

1、罪与非罪的区分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但是,根据本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

(2)要把本罪与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没收其枪支、弹药,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不构成犯罪。

2、本罪与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对象不尽相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不包括爆炸物;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在内。(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3、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其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拥有、携带、佩带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然拥有、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后者表现为私自藏匿枪支、弹药的行为。前者行为是公开的方式,后者行为则是秘密的方式。

两者的犯罪主体也有区别,后者的主体只能是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或者是曾经依法配备的人员

在我国火药,内核枪之类物品是受到严格进行管控的,除非拥有持枪证才能够进行持枪,即使拥有持枪证也不能够拥有军事型枪支类武器。只有执法机关和军队才能够持有相关的军事性枪支武器。一旦私自拥有非法枪支或者是走私枪支,将会按照刑法内容来进行处罚。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条件2023
      构成过失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一)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认定是什么?
      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备属于重要公共设施,作为公民,要对其爱护不得进行破坏。的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案。那么,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通过一些法律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犯罪中止的消极中止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犯罪中止的消极中止在什么情况下发生?行为人只要放弃实施犯罪行为就会出现犯罪中止的情形就是犯罪中止的消极中止,意即不要求行为人消极停止之外的任何所为。在此类中止犯的成立时间范围来看,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出现的中止犯通常属于消极中止犯。《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


·诽谤罪起诉价格具体是多少
      在生活中或者网络上受到他人诽谤时,很多人都选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二在这过程中,人们便开始担心诽谤罪起诉价格是否十分高昂。实际上,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是自述的话基本不需要什么费用的,只有请律师才会产生费用。以下价格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在我国诽谤罪起诉价格是多少 (一) ...


·死刑怎么执行
      我国执行死刑有哪些?在我国古代社会,死刑犯通常都是要推出午门斩首的。这种方法在现代社会自然是不行的,那么现在的死刑犯是怎么处理的呢?接下来就由小编带您了解。1.通过枪决执行死刑。用枪决来执行死刑犯绝对是省时、省力的一种方式。犯人可以自行选择站位,一种是犯人可以选择背对着行刑人员,...


·抢劫罪转化犯的概念是什么
      抢劫是一种比较暴力的犯罪行为,一般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当中持凶器的较多一些,因为犯罪嫌疑人就是会觉得只有这样的话受害者才有可能不敢反抗,这样自己抢劫的真正意图才能够达成的。所以会见到有很多的抢劫罪直接成为了转化犯,可能有很多人还不太清楚抢劫罪转化犯的概念是什么? 一、抢劫...


·在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发现新罪的如何处理?
      在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发现新罪的如何处理?在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发现新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1、在侦...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我国的刑罚主要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附加刑则包括了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针对不同刑罚的执行机关是不同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刑罚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庭审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庭审过程是怎样的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


·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名,而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也经常引起争议,一些人认为自杀属于自杀者本身主观决定的行为,与其他人无关,那么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网下面就来和您探讨一下。一、教唆、帮助他人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特别是出现法定紧急情况的时候。当然刑事拘留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安机关在办理...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