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院能否主动调查有无劳动关系?

法院能否主动调查有无劳动关系?

一、法院能否主动调查有无劳动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有无劳动关系的,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的,人民法院才会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员,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构成用人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纯粹是由于自身的过错给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该损害与雇主无关。

6、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7、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

8、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契约或者说从属的雇佣契约。而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只有劳务合同本身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任何一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不能成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8、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9、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 ,劳动关系就是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对于此关系只要形成就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如果双方的关系发生了争议,那么在起诉时就需要由起诉者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取证的,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劳动关系比较熟悉,因为劳动关系是每一工作者在入职的时候需要进行签订合同确立的,在工作中很可能会出现劳动纠纷就需要进行处理维权,如果有劳动关系的凭证就可以进行很好的维权,那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中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并不代表建设方与施工方就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施工方一般还会与建设方签订一份质量保修协议,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应负责维修。实践中有许多因工程质量保修所引起的纠纷,下面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纠纷主要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酬,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而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处理。日后,若是夫妻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另一方也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


·工伤赔偿是否可私下协商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无效,工伤认定、赔偿是国家强制执行的范围,必须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来处理,协议破坏了国家关于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属于无效;另一种是协议有效,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和解的权利,如果赔偿额合理合法,协议应属有效。《劳动法》...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1、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 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我公司所承包施工的某房产项目,因种种原因销路不佳。截止到现在,...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违法解除劳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就不能随便解雇劳动者,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若用人单位无故单方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


·合伙企业能以劳务出资吗
      合伙企业能以劳务出资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也给员工自身造成了一种危机意识,如果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的话其实是有利于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因为在这个优胜劣汰的时代当中我们时刻都应该注意充实一下自己的。因此,其实有很多的员工都特别的关注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的这个问题。 一、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


·右眼失明工伤鉴定几级?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因为意外的事故,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工伤鉴定是工伤中的核心部分,工伤鉴定是鉴定员工工伤的伤残等级到哪一级了。之后根据鉴定的结果,给予相对应的补偿。那么右眼失明工伤鉴定几级? 一、右眼失明工伤鉴定几级 工伤评...


·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涉及到工程建设的项目,在操作的过程中,必然需要严谨规范的合同、协议,规范项目各方的义务,同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 工程设计合同签约流程的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