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上述特定款物决不允许任意挪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物专门使用,这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挪用”,一般是指擅自将专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轿车等违反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括放进个人腰包的行为,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上述7种专款归个人使用的,则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因此,这里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工作款物罪中的挪用,只能是擅自将上述特定的款物挪作其他公用的行为。同时,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之所以不仅要求“情节严重”,还要求有“重大损害”的结果才追究刑事责任,是由于本罪的挪用行为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盗窃罪、诈骗罪中获取财物行为的性质毕竟不同。通常认为,挪用特定款物而造成抗洪、抗旱、抗震、防汛等工作的重大困难和损失的;挪用特定款物数额较大,直接侵害群众生活利益或者妨害恢复生产自救的;直接导致灾情扩大的;挪用特定款物而造成群众逃荒、疾病、死亡的等,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对上述特定款物决不允许任意挪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物专门使用,如果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私自挪用,情节严重的话构成犯罪,即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了作其他公用。比如,某单位将特定款物用于该单位修建楼堂馆所,这是挪用特定款物罪。如果将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则应按照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此外,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行为人将自己保管或经手的特定款物,未经批准,擅自调拨,用于其他方面,这种挪用行为无论是用于非法用途还是合法用途,都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配规定
      民法典离婚债务分配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


·老外拖欠货款怎么办?
      老外拖欠货款怎么办?有什么办法 老外拖欠货款怎么办 1、 委托债务人所在地律师,通过非诉讼方式追收货款。 一旦通过自行友好协商不能收回货款,可以及时委托债务人所在地律师,与其沟通,寄送律师函,要求其支付货款,并听取其拒绝付款的原因。一般而言,外国进口商对律师介入还是比较重视...


·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在企业之间有债务人也会有债务人的一方,其中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其有明确的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若是具有债权债务纠纷的应当聘请律师理性解决问题。那么,您知道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按照相关规定,财产案件应当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进行收费。 一、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大概...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算,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


·对方借钱不还要坐牢吗
      对方借钱不还要坐牢吗,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在借他人钱之后不归还,这种人是十分让人讨厌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出借人该怎么办呢?如果向法院告对方,此时对方需要坐牢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对方借钱不还要坐牢吗 在对方借钱不还的情况下,...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打伤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应当根据是否由夫妻双方共同实施的伤害行为而定,对于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犯罪嫌疑人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但如果没有离婚,另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


·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一、服务贸易合同模板涉及哪些条款? (1)当事人条款。若当事人为同一国家居民,那么就应当写明各方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居所、联系方式等;若当事人为不同国家的居民,那么除了应当写明上述情况之外,还必须明确其“居住国”名称。 (2...


·打架和解赔款有哪些相关标准?
      现在有些人常常因为一时冲动与他人产生争执而打架斗殴,如果事后双方当事人想要和解,您一定想知道打架和解赔款该怎样赔。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打架和解赔款的相关标准,希望这些内容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


·很多人在借款的时候为了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一部分人会选择
      很多人在借款的时候为了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一部分人会选择向他人借取高利贷。高利贷尽管在审批流程单和放贷的时候的速度都是非常快的,但是您一定要知道,无论如何借高利贷都是十分划不来的,会为自己日后的还贷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生活中高利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


·公司债务的概念
      债务,是跟债权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所承担的必须为一定行为,或者是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公司债务就是把普通债务中的当事人特定化为公司,也就是说,把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特定化为公司和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的债务,具体来说包括公司的贷款,未付款,应收账...


·浙江省高级法院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高级法院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