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对方欠钱不还人不见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人不见怎么办?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找不到人法院会通过六十日公告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判决下来以后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二、扩展材料:起诉被告住址不知道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你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2、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3、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债权人可根据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债权债务纠纷的发生,如果可以协商处理当然最好,可以节省非常多的司法资源,但是很多债务人存在耍赖不还钱的情况,此情形就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选择起诉解决,不履行债务就要承担责任。


·挪用特定款物罪法院如何判
      挪用特定款物罪法院如何判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法院如何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朋友欠钱总不还怎么办
      有朋友欠钱总不还怎么办?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吗?
      档案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吗? 行政单位在招收人才时,会向人才市场提出查看档案的请求,若职员的档案中有处罚的规定,则该职员被录取的几率就大大降低了。当然,行政单位不会随意给公民以行政处罚,所有的处罚行为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根据该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的种...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可以不?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转移离婚财产行为可以不?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民法典二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债务人夫妻二人的财产分割是双方约定完成的,而非法定的划分标准,故债务人为转移财产而净身出户以...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一、可以抵押的财产类型 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


·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
      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 一、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 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


·夫妻一方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夫妻一方债务由谁承担责任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


·存单质押贷款诈骗犯罪如何理解?
      存单质押贷款诈骗犯罪如何理解?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存单质押贷款的贷...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几年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几年 一、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几年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到底在谁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到底在谁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