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试用期一个月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试用期一个月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辞退职工条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国营企业辞退职工的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8、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试用期一个月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但是如果该员工是因为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原因被解除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不进行赔偿。


·受伤住院误工费是怎么赔偿的?
      受伤住院误工费是怎么赔偿的?按照工资来进行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


·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


·辞职但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辞职但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离职,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有哪些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在具体实践中,经常发生执法不当,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情况。为此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那么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查阅了有关法律文件,下面带给您做个了解。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一...


·国庆加班几号有加班工资
      国庆加班几号有加班工资 根据规定,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 10月4日-7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
      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最近推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让许多人好奇,而实行临时工行政执法的话,会不会导致高层的员工工作量加大,让临时工行政执法政策难以实行呢,接下来关于怎样才能更好的实行禁止临时工行政执法这个问题,我们准备了以下一些相关的资料。不可否认,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


·劳动仲裁从受理到裁决多长时间
      劳动仲裁从受理到裁决多长时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申请失败药费由谁出
      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中,劳动者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社会中的任何一项经营和生产都离不开劳动者。所以,国家对于劳动者的各项利益也是有着严格的法规进行保护的。比如说,如果遇到工伤,再做过工伤认定以后,就可以凭借认定的结果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但是,有时候,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认定失败。那...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是什么?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是什么我国针对各种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测,也是在以往的经验当中不断总结出来的。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的话,会带来相当多后续的麻烦和纠纷。所以要求建筑单位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从一开始就要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对一些技术上的改变来确保工程质量能够过关。下面我们...


·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多久
      关于工伤认定期限,其实主要包括了两种,即在申请认定的时候有一个期限,而之后受理了认定之后,相关部门作出认定结果也是有一个期限限制的。那具体来说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多久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一、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