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

个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吗?涉及哪些流程?

不只公司可以请法律顾问,私人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因为部分生意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

所以我们平时在电视上可以看到一些老板这么说:这个问题你不要跟我谈,去找我的律师谈,这种就是私人的对外公布的法律顾问,不是说有没有必要,而是个人懂不懂这种法律风险,有没有这个法律风险的意识,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考虑是否应该聘请法律顾问,如果业务量较小或业务相对简单的话,也不需要过分铺张浪费,一句话,应该以“按需订制”为标准。

1、发聘,聘请方请求指派律师为其担任法律顾问的意思表示或请求。通常,聘请方可以直接向律师事务所发出聘请法律顾问的约请,也可以通过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向律师事务所发出约请,这时你可以在针对自己想聘请的律师发出聘请。我们可以通过电话或到聘请人工作地做出意思表示都可以哦。

2、然后等待应聘方接受聘请。应聘方做出同意,这种应聘做出的表示,可以口头承诺,也可以是律师事务所复函承诺。对此,做出的同意指派律师为其担任你的法律顾问,这时的你出于慎重考虑,可以对他的合法资格进行调查,确保自己的聘请满足自己的要求。如果,你的聘请没有成功,那么你应该换一个要聘请的法律顾问,或者向别的律师事务所发出聘请法律顾问的约请。

如果聘请成功,彼此要明确好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法律关系和应办理的有关手续。除此之外,双方就律师人选问题,顾问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方式、期限、责任、收费数额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3、签订聘请协议。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协议之后,都没有异议,可以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后,合同或协议即生效。这个合同的生效,顺便提示必须要加盖聘、应双方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自然人也是一样的。

合同签完了,可以向顾问律师颁发聘书了,或者登报声明,这样你聘请的法律顾问就正式为你工作了。

·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一、倒闭(破产)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 1、倒闭(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_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


·拖欠劳动者工资如何补偿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地劳动部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1.5倍的欠薪补偿。《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权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事责...


·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工资吗
       我们国家现在的社会之所以发展的这么迅速,有些事与劳动者分开的,就比如建筑以及工业的发展,那么如果这些员工由于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工资,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按照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进行结算工资,想请我来通过文章了解。 一、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工资理解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或用人...


·工伤待遇调整2023有哪些内容?
      工伤待遇调整有哪些内容? 我们在工作时身体受伤,有规定的工伤待遇可以赔偿。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利益,国家也不断的调整这方面的内容。在工伤待遇调整做出了调整内容。那么,工伤待遇调整都有哪些新的内容?我们也为您搜来了工伤待遇调整资料。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劳动者是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正式员工辞退年终奖有吗?
      正式员工辞退年终奖有吗?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即单位提出且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年终奖可以按当年已过时间进行折算。单位即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也未在通知解除时另行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均已构成违法解除,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双倍)。年终奖的...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是否可以以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的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未到期如何辞职?
      劳动合同未到期如何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两种情况在劳动合同期间辞职劳动者需承担违约金: 劳动法中,什么情况下需要劳动承担违约金是...


·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简报的结构有哪些 建筑工程需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的,同时也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简单的说就是工程质量达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结束以后,都需要按照要求发布建筑工程质量简报,对工程质量进行必要的说明,但是具体的工程质量简报该怎么写,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