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之后又犯罪算累犯吗?

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之后又犯罪算累犯吗?

一、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之后又犯罪算累犯吗?

打架轻伤二级判八个月又犯罪的就算是累犯的;一般累犯: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上次犯罪开满释放不满五年,这次打架斗殴构成刑事犯罪,按累犯量刑。 因此如果因为打架聚众斗殴之前被依法追究过刑事责任的,通常再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会因为是累犯而被从重处罚。

二、故意伤害会赔偿哪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打架而被判了刑,如果在出来了之后又犯了新罪,那么这种行为无意是加重了自己的刑法,从而也会按累犯来进行处理,对于打伤他人不仅要承担民事的赔偿而且还要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当犯了错之后就不能再犯因,不然自己必然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贩毒制毒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贩毒制毒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贩毒制毒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


·刑法中强奸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强奸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应当调解吗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应当调解吗 一、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应当调解吗?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


·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
      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确切的来说,当事人被行政拘留虽然不会留有任何的底案,但是肯定会在公安部门系统内部进行保存的,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总归还是有前科的。所以有很多被执行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在拘留期满以后,可能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行政拘留多久清除记录?因为每个人的社会角色都不一样...


·诈骗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属于典型的财产犯罪,而实践中不管是定罪还是量刑处罚,这都需要充分考虑到诈骗所得的犯罪数额。而这就会影响到是否判缓刑的问题,虽然诈骗罪也是可能判缓刑的,但此时有条件需要满足。那到底诈骗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缓刑的条件...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


·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在我们国家这种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这么迅猛的前提下,有些人可能会走上不法犯罪的道路,比如分非法制造以及非法出售,那么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根据相关的规定,非法制造和出售就是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进行买卖。详情请看下文。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


·《刑法》中规定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
      玩忽职守属于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滥用职权型犯罪和徇私舞弊型犯罪。而我国《刑法》中本身也是规定的有玩忽职守罪罪的,那《刑法》中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多少条呢?在对此罪进行认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标准。此时认定玩忽职守罪的标准又是什么?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
      在共同犯罪当中,明确要求了各个行为人都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从而实施了相应的犯罪。假如其中有人是过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则此时就无法成立共同犯罪。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做出不同的分类。那到底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有哪...


·刑诉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哪些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利用证人证言查清案件事实的方式被广泛使用。证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于司法机关来说,由证人提供证言可以直接高效地获取案件的细节,节约办案时间及成本。但法律上对证人主体也是有条件上的要求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刑诉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哪些规定。 一、刑诉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哪...


·构成犯罪预备判刑几年?
      构成犯罪预备判刑几年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预备犯...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