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情形有什么?

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一)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在符合

(一)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用人单位在符合如下要件时,可以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这里的 “患病”应属于非职业病;

(2)法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依据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用人单位适用前述情形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的,用人单位不能立即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在法定医疗期届满后;二是变更工作岗位时应具有合理性,即新岗位与原岗位相比,对劳动者的要求更低、更为轻松 (如劳动强度减轻)。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调整工作岗位的,须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相关证据包括:

(1)劳动者本人知晓原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内容;

(2)考核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标准;

(3)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具体考核过程,如劳动者的哪些行为与岗位要求不符。若用人单位没有充分的证据对其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这一举动予以支撑,将会在后续的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劳动者因工负伤,构成五级、六级伤残的

二、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任意变更。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期间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违反我们国家的《劳动法》的,是属于违法行为必须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且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


·公司架构调整员工岗位辞退是属于合法的吗?
      公司架构调整员工岗位辞退是属于合法的吗?“以公司架构调整,没有此岗位为由辞退员工”,不合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附带民事误工费赔偿了还可以主张丧葬费吗?
      一、附带民事误工费赔偿了还可以主张丧葬费吗?附带民事误工费赔偿了还可以主张丧葬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劳动法 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的工作叫做加班。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的。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对于具体的劳动法 加班时间还需要你继续往下看我搜集的关于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加班时间的制度是什么样的? 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该如何补偿员工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该如何补偿员工 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即二十一个月的工资。一般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全文是?
      在很多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在我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全文是?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废止了? 没有废止,但是...


·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


·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
      实习生,作为一个无经验学习人员,在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称谓,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用的劳工。但是实习过程中有很多相关问题,值得各位学生重视。例如实习生工资为什么低?实习生工资怎么算的?下面由为你解答。一、实习生为什么工资低大多数公司招实习生的...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


·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一、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怎么办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


·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哪些情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
      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哪些情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