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常熟劳动合同官司律师费需要多少?

一、常熟劳动合同官司律师费需要多少?

常熟劳动合同官司律师费: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

2、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可以实行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收费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这种付费方式,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担风险,如果官司输了,代理费就不用支付。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代理费,在仲裁中花费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费用,不论官司输赢,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二、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企业调解:

1、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2、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四、劳动仲裁:

1、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五、法院起诉: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老百姓们在接受了很多的法律方面的知识教育之后都知道在遭遇侵害的时候,寻求帮助最应该找的就是专业的律师而不是自己盲目的行动,但是律师作为一种行业也是需要付出必要的经济费用代价才能得到相应的服务的,而在劳动合同的费用是需要看合同中的款项具体是多少来收费的。


·建筑工程工人纠纷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工人纠纷怎么处理 一、建筑工程工人纠纷怎么处理 建筑工程工人纠纷处理也应当遵循《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什么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根据什么法律条文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决定对不同的职工来说所面临的人
      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决定对不同的职工来说所面临的人生境地是完全不一样的,有些劳动合同的解除对于职工来说是面临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但也有人就会因此丧失工作缺乏最基本的经济来源,当然就给社会的和谐发展状况带来了一丝隐忧。其实职工自己应该平时就注意了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细则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参加工作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参加工作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般是不可以的,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


·被感染员工后续治疗期间的工资怎么支付?
      被感染员工后续治疗期间的工资怎么支付?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误工费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误工费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一)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


·如何面对劳动仲裁?
          一、先调后仲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如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在参加工作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的雇佣合作关系,也确保我们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这样劳动者才有了法律保障的依据。那么,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解答疑惑...


·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一、弱电施工验收规范 主要的弱电规范有如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


·企业辞退员工工资跟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企业辞退员工工资跟赔偿金规定是什么?企业辞退员工工资跟赔偿金规定是辞退劳动者本人当月的工资需要照常的发放,至于赔偿金必须是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下所作出的辞退,才有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发放。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辞退本单位员工的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


·工厂倒闭职员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工厂倒闭职员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一、工厂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的,要进行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应当优先支付破产清算费用,然后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最后才用于来清偿一般债务。 如果工厂倒闭后,所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清算费用,分配结束,劳动者无法获得分...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