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工伤伤残待遇申领通过需要收费吗?

一、工伤伤残待遇申领通过需要收费吗?


工伤伤残待遇申领需在受伤后的30日内提出申领请求,办理机构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四、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职员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此部分职员在受伤后,依旧可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保护性质的法律条规。受伤的职员,在鉴定为工伤之后的30日内向有关单位提出申领请求,一般都是会通过的。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什么?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规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而且双方在没有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是不能解除的,那么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员工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呢?那员工就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办好交接的工作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产假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尚处在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劳动者...


·收到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通知书,意味着员工被退回吗?
      收到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通知书,意味着员工被退回吗?劳务派遣是指两家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将公司的人员派遣到另一家公司用人单位工作。劳务派遣前两家公司签订协议指明派遣期限,到派遣合同到期时再决定怎样处理该人员(退回或者留任)。但是在派遣员工收到劳务派遣合同到期通知书时,就意味着该员工...


·企业员工不签合同被辞退应该怎样办理
      企业员工不签合同被辞退应该怎样办理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双倍工资。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在工地上自发性脑瘤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上自发性脑瘤出血算不算工伤? 一、在工地上自发性脑瘤出血算不算工伤? 这个不算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某个员工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您知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吗?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


·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怎么办??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


·一、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理退休?
      一、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理退休? 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


·给政府施工不签合同违法吗
      违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建筑法》第15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条款吗?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条款吗?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但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