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道路交通损伤赔偿纠纷
怎么处理道路交通损伤赔偿纠纷(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对调解的期限及协议的执行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了大量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形成了一种制度化、经常化和专门化的纠纷调解机制,在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具有方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的优点,因而有着广泛的可适用性。1、当事人之所以愿意接受调解,是因为这种解决方式能够较快地解决争议,有利于当事人尽快摆脱交通事故造成的纠纷,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解决意见,分析纠纷的症结所在,提出可供讨论的解决方案,并为他们之间开展谈判进行协调和疏通,以及时解决争议,免去了他们的诉讼之累。2、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帮助和协调下,当事人能够更好地了解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双方的责任大小,并据此对事故的处理作出较明确的预期。这种预期有助于当事人把握彼此让步的边界,找出解决方案,从而以和解方式了结纠纷,有利于矛盾、争议的解决,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长期的实践也证明,这种制度的设立,方便人民群众,也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压力。但这种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请求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调解”,是指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有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以促成争议的解决。在调解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如果没有做好这些工作,可能会造成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2)调解必须双方自愿。调解必须基于当事人双方的自愿,如果只是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则缺乏调解的基础。考虑到为了全面落实调解自愿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请求调解的权利。(3)调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在实践中,把握合法性原则应注意两点:一是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是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为两种情形: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案件的管辖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3)注意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二、证据的收集1、在交警到处理交通事故时,最好复印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及保险单。这些证据在立案阶段是必备材料,用以确定被告主体信息。2、就诊时,保管好相应的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上的问诊记录要与医疗费票据的时间相对应。在实务中,一些当事人将医疗费票据提供过来,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问诊记录,很容易被法院断定为伪造证据。3、关于主张误工费的证据,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记录。4、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该报告是用以索赔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基础证据。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方便受害人家属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是建立在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作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实践中虽然被撞的人受伤严重,但是经过勘察检验发现,被撞的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需要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此时撞人者所要承担的责任就相对要少一些,即使也会作出赔偿,但就不需要承担那么重的赔偿责任了。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警员会帮你弄及的。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
·一、交通事故简易赔偿协议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易赔偿协议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交通事故简易赔偿协议范本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事件的简单概述;甲方对乙方需要赔偿的金额;赔偿金额支付的日期以及形式;需要赔偿金额包含的项目;法律责任的规避;相关违约事项的阐述;双方自愿签署各执一份;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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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营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此时不管是伤害情况怎么,多少都是会对伤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就需要后期对营养的损失进行补偿。说到交通事故后营养费的问题上面,您知道应该如何来计算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后营养费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机动车保险种类有哪些?
机动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可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类,而商业险又可以具体分为基本险(也称主险)和附加险两个部分。 机动车辆保险产生于19世纪末,世界上最早签发的机动车辆保险单...
·一、交通事故开庭费要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开庭费要多少钱?
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开庭费要多少钱,仅规定了诉讼费的收取办法,具体的诉讼费收取情况如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还能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还能赔偿吗?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所以交强险是会赔偿的。对于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仅在第二十二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出现上述四种情况时,保险...
·高速公路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高速公路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一、高速公路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1. 如果是省内高速违章的话,可以到自己所在省份的高速交通管理官网上进行查询,也可以到高速交警大队便民窗口进行查询;
2. 若是省外高速违章,那么则可在当地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出口或者交警的执勤点等处进行问询,并按照要求...
·一、醉驾被扣车辆收不收停车费吗?
一、醉驾被扣车辆收不收停车费吗
醉驾,是犯罪行为,依法应给予刑事处罚。
对于因醉驾而被扣车的,交警部门不得收取任何的扣押或者保管费,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由交警部门承担相关费用。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
·一、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残疾评定标准是存在以下情形,就会评定为10级伤残标准。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单侧轻...
·诸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哪里进行
当今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在飞速的发展,因此在交通方面也在不断进步,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发。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首先想到的就是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诸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哪里开具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单位
公...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
如何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证据不足,不足以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证明书》。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