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移送管辖需要被告答辩吗 行政案件移送管辖需要被告答辩吗?行政诉讼法中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隶属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限定不隶属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
·法院裁定移送管辖可否移送? 法院裁定移送管辖可否移送?可以移送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
·管辖权变通之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管辖权变通之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从地域管辖来看,一般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
·接受移送管辖的法院无管辖权怎么办? 接受移送管辖的法院无管辖权怎么办??接受移送管辖的法院发现自己并没有无管辖权时需要将案件再退还给原来审理的法院,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可以将案件移送管辖,受移送的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
·管辖权异议提供哪些证据 管辖权异议提供哪些证据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即可。二、管辖权异议证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
·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如何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内容如下:第一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
·二审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二审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二审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
·管辖权转移期限有规定吗? 管辖权转移期限有规定吗? 一、管辖权转移期限有规定吗? 民事案件管辖移送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
·原告能不能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 原告能不能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告能够申请移送其他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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