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处理工伤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吗?


一、处理工伤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吗?


处理工伤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


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


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


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


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有时并不会有其他的主体受伤,但是此时也难免会由于需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的等级而误工,此时事故的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的。但是此时一般并不需要起诉至法院处理,故此只能是无过错方主动要去肇事者支付误工赔偿。



·交警扣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交警扣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如果交警扣车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执法错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交警扣车,理由正当,程序正当,手续齐全的,这属于正常的执法行为,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无过错,国家不赔偿。至于造成的误工费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 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生活中有大大小小的交通违章事故,对于违反了交通规则的人,应该怎么解决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这个问题呢?违章费是有省内省外不同的处理违章的地点,省外的违章处理就比较麻烦。那么就由我们来给您简单讲讲这方面的知识。一、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1、车辆违章如果被交警当...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经过改革以后,现如今我国的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不过无论如何,只要在生活当中您确实以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的话,正常情况下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都是会得到法律的正常保护的,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来进行,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用,但随着互联网的普遍应用,人们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二手房的买卖,这都促使了二手房交易的增多。那么,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存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1、看房中的法律风险...


·出车祸不处理会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不处理可能会影响下一年车险的购买费率,并且没有处理受害者也可能会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这时候保险公司可能会以肇事者为处理好交通事故为理由拒绝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在我国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什么?
      交易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一行为,但是交易在一些经营活动中是比较复杂的,比如说在证券期货的交易上存在着内幕交易信息罪,因此许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在我国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念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是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来进行的,对此,我国的法律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有哪些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依据 1、 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


·我们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
      我们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者肯定是有一段时间是不能进行工作,那么作为肇事者就必须要赔偿受害者误工费,那么误工费一般是在什么时候赔偿呢?误工费一般是要等到受害者好了以后才可以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休养的这一段时间来计算时间,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


·醉驾是这几年来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的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它不
      醉驾是这几年来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的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它不仅是驾驶司机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是一种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行为。醉驾已经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甚至有的人还无证醉酒驾驶,给道路安全埋下的一颗隐形炸弹却不自知,钻空子地认为没有驾照不算醉驾,接下来我们就...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


·私家车相互碰撞误工费请假有赔偿吗?
      私家车相互碰撞误工费请假有赔偿吗? 这个是没有的,只有属于营运类的车辆,可以要求误工费的赔偿。我们在生活中,如果私家车相互碰撞,情况不属于很严重,比如说只是简单地擦碰等,我们一般不会叫交警,相互私了也就结束 二、误工费的赔偿 第20条规定的就是误工费赔偿。误工费赔偿过去是按照实际...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