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的责任。

1.法条依据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药费、治疗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具体数额。

医疗费包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包括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请注意: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住院费等证据材料。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者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误工费=工资÷工作时间×误工天数

(2)无固定收入者:

误工费=最近3年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月工作天数×误工天数

请注意:医疗机构关于休息静养时间的医嘱很重要。要积极收集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误工时间、收入状况证明和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这需要用工单位开证明或者完税证明。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为一人,可参照医疗或鉴定机构意见确定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的,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登因素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要保存好相关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请注意:一般来说,住院天数很重要。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包括食品及药物营养等。

请注意:医疗机构关于补充营养的医嘱很重要。

7、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死亡)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请注意: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是否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若高于,则可按照高的标准计算。

8、丧葬费(受害人死亡)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因伤致残)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自定残之日起计算,计算方法同死亡赔偿金。

但是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需要乘以不同的系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一般在开庭时提出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确认是否构成伤残以及构成几级伤残,计算残疾赔偿金。

注意事项同“死亡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有其他扶养人的,承担应负担部分。

(4)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结合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遭受人身损害的程度等,由法院裁量。全国各地标准不一。

13、财产损失赔偿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注:法院可根据鉴定结论、该车辆的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损失的数额。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注:合理停运损失,是指用于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或者汽车租赁等经营活动的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注:法院可根据被侵权人为获得通常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已经支付的费用确定该损失的数额。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人伤是不可不免的,为了保护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各省的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适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对于任何的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受伤之后,都可以参照这些规定,要求肇事者支付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支付 1、由肇事方承担;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误工费...


·孕妇出车祸该怎么赔偿?
      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先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的赔偿,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交通事故中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从工伤保险
      交通事故中8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不仅仅带来人身伤害的危险,同时也会对财产造成损害,交通事故中,车辆很容易受到损害。有些较严重的事故,甚至会造成车辆的报废。车辆不能继续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赔偿责任一般由保险公司支付。那么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一、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之前受过伤怎么办? 可以申请做鉴定,确定为旧伤的部分不需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
      交通人伤事故保险赔偿期限,一般是两年。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如果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提供相...


·交通事故亲属误工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亲属误工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相应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逐渐加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相应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在逐渐加大。而醉驾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大因素,所以我国现在严厉打击醉驾行为,只要醉驾被抓,就会面临吊销驾驶证的风险,并且醉驾还会被判刑,我国最高法怎么解释醉驾行为? 一、最高法怎么解释醉驾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


·交通事故伤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中
      交通事故伤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中,如果有伤者在伤前就有的疾病的治疗,则和交通事故无关。这个可以在法院申请通过关联性的司法鉴定来确认是否和交通事故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


·关于货车进城怎么处罚
      货车进城怎么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如果路口有禁令标志的话就属于闯禁区,将按照“违反禁令指示标志通行”予以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在无监控设备的路段,被交通民警现场发现的,按同一标准予以处罚。原则上将该类车辆予以劝返,不听劝返或通过其他道...


·抵押状态的车担保公司可以出售吗
      抵押状态的车担保公司可以出售吗?有些时候我们因为某些原因资金周转不灵,会向银行或者一些担保公司抵押东西,比如房子、车子等,来缓解资金缺失,当有钱以后再将抵押的东西赎回。所以,在担保期间,抵押状态的车担保公司是否可以将其出售呢?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抵押车? 抵押车说白了就是除了不...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