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商标专用权质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鼓励和扶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注册商标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依法注册的商标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力项下的财产权。
第四条提供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借款人为出质人,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贷款人为质权人。
第五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商标注册号。
第六条借款人必须是质押商标的合法所有人。一件注册商标有两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借款人为该注册商标的全体所有人。如果出质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还应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以商标专用权出质的批准文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八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时,借款人应当持《商标注册证》和贷款人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贷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当负责拟制并向借款人提供统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格式化申请书。
第九条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资料后,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拟质押商标使用情况、质押商标权证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实现商标质权的可行性等进行调查核实,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贷款人查证相关资料。
第十条贷款人在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时,应当预测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浮动。
第十二条拟质押注册商标的价值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认可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价值评估报告认定,也可以由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对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书面认可。
第十三条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贷款意向的,借款人持相关材料与贷款人签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和借款合同。质权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后,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在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后,及时办理发放贷款手续。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的15日内,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商标专用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十七条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第十八条当事人双方解除质权登记或合同履行完成需要办理商标质权注销登记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授权的黑龙江省工商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申请办理商标质权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贷款人在进行贷后监控时,有权依据借款合同监督贷款资金用途;并应当持续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以及被质押商标的市场价值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第二十条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后,贷款人应当在借款合同终止的同时将《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交还借款人。
第二十一条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依法行使质权,拍卖或变卖质押商标专用权,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贷款人从拍卖或者变卖质押商标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后,有剩余金额的退交借款人;优先受偿后,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利对不足部分金额向借款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各银行应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并加强与其他银行的信息交流。
第二十三条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应遵循独立性、公平性、科学性、重要性、真实性等原则对商标专用权价值进行评估。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因重大过失提供有遗漏的报告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询借款人商标专用权状况等信息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提供协助。
第二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要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联合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信贷支持力度。
第二十六条各贷款人应当及时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笔数、金额、期限以及违约等有关情况向人民银行报告并抄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按年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支行通报本市的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情况。
第二十七条贷款人应切实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建立健全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监控和贷款收回与总结工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开展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从上述文章可以看出,有关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的内容非常详尽。办法规定了商标权质押的流程和办理手续,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规定了商标权质押的条件,也明确了银行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等等,有关部门推出这样的管理办法,就是为了能使商标权质押业务蓬勃发展。
·商标域名抢注算不算侵权?
商标域名抢注算不算侵权?
抢注域名不算侵权。
域名抢注:所谓抢注,简单地划分,有两种意义上的抢注:
1.一个从未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域名的注册者预见到该域名潜在的价值,在其他人想到之前把该域名注册下来。此范围内包含一些对知名品牌,知名团体或个人的名...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的代理
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
·商标进行续展要不要登报?
商标进行续展要不要登报?
一、商标进行续展要不要登报?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1、保护期不受限制的情形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情形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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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护对象的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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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专利权生效的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专利权人是指一个人享有某项专利的所有权和持有权,无论是单独的个体还是企业单位,都可以作为合法的专利权人存在。专利权人并不一定是一开始就获得专利权的原始人,即使不是专利的发明创造者,也可以是在后续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专利权,这样也能享有专利的合法权益。专利权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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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专利权的起诉时间是多久?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一些持续进行的专利侵权行为,权利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专利权被侵害起二年内未予追究,当权利人提起侵权之诉时,权利人的专利权仍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侵权人仍然在实施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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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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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零售责任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6条第3款之规定,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有二: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侵权商品的销售者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是“善意侵权”即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善意侵权的性质仍属侵权,...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 一、商标复审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异议结案通知书
2、商标复审申请书;
3、商标明确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4、委托代理组织,并提交商标复审委托书;
5、注册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