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
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
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财产平分吗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A、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为多。
B、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C、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D、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地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既然是法定继承,那么在实际分割财产的时候,其实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除非子女丧失了继承权或者自己放弃了继承权,否则的话在继承开始之后,就是可以优先继承财产。即使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子女尚未出生,那按照规定也是需要为其保留继承份额,之后再跟进出生的情况做处理。
·当事人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继承的放弃,是指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继承开始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
·一、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如果婚后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财产分割怎么规定遗产的分割由继
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财产分割怎么规定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
·被继承人清偿纠纷的管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被继承人清偿纠纷的管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一、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如果死者在死亡前是归属于某一集体所有制组织的,那该死者的无人继承遗产归该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也就是归集体;如果死者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比如说属于个体劳动者,无业游民或者全民所有制组织),那其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所有。不管无...
·一、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
·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在其身后,一般是按照法定方式来对其遗产进行继承的,此时就需要确定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那么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法定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时,被继承人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遗产怎么处理?
一、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遗产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共同立遗嘱无效的情形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法定继承的规定具体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继承人要是伪造遗嘱犯罪吗
继承人如果伪造遗嘱犯罪吗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对口头遗嘱作了严格的规定,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
1、收入
2、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