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单位让员工停职是什么意思?

一、单位让员工停职是什么意思?

停职的意思是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停职是公司内部决定,虽是停职,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不付完全工资,但仍须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若员工对停职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供你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证明,还有公司决定。如果没有,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然后要求撤销公司停职决定,但应该说意义不大,如果都闹到那份上了,就应该要辞职了,若现在公司并无主动将人辞退,并不存在着违约金的问题。停职跟辞退还是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辞退是解除劳动关系,而停职只是用人单位的一种处罚决定而已。

二、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法辞退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停职不等于开除,如果员工确认自己是无辜的话,那停职也只是暂时的,在停职期间只需要配合公司或国家有关单位的调查就行了,假如真的设身其中,被停职之后下一步就很有可能是被公司开除或者被公司追究法律责任了,停职的原因员工自己也很清楚。

·在小厂工作受伤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小厂工作受伤了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流程如下: 1、先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工作由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卡、工友证明、工作证、服务证等),到当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辞职时...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生活当中,工程质量不仅是国家和人民比较关注的,对于建筑方和发包方来说,工程质量同样是最为重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在进行验收的时候,还是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质量不过关,建筑工程无法被使用。那么,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将为...


·一、渭南市城镇职工小工伤待遇有吗?
      一、渭南市城镇职工小工伤待遇有吗? 公司会为员工购买保险,购买了的都有工伤待遇。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实现便捷高效,本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一裁终局。一裁终局能让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简单说就是一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简单说就是一种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给予他劳动报酬的双方行为。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以签订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的,那么劳动关系转出怎么办理?接下来请随来仔细了解一...


·工程款优先他项权证之间有什么联系?
      工程在我国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与工程之间也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也有许多权属发生。那工程款优先他项权证之间有什么联系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


·工程质量资料有哪些
      工程质量资料有哪些内容? 一项工程的完成离不开前期规划,建设中的努力,更离不开质量的监测和把关,工程质量资料有哪些内容呢?在经济日益发展的先进社会,工程建设是伴随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同时也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在工程质量上签署双方都有严格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推动项目的进程。下面我们就为您...


·我们大家都知道误工费是我们国家对我们广大劳动者所
      我们您都知道误工费是我们国家对我们广大劳动者所规定的一个福利政策,我们每一名公民都是可以享有误工费方面的权利的。对于误工费就是在自身受到伤害的时候对方是要赔偿的。误工费有的时候是要写证明的,那误工费个人收入证明格式是什么? [赔偿误工费的收入证明] 误工费收入证明 兹证明_...


·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施工转包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建筑施工转包侵权责任由谁承担?《侵权责任法》会随着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时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具体的担责情况如下:1、若是总承包人将全部的工程转包,或者将工程的主体部分转包,亦或者或者是说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此时由...


·怎么确定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日期
      每一个劳动者在工作前都会与约定的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才正式的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如果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想要辞职,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离职的时间,那么怎么确定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日期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怎么确定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日期 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