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可以财务分开债务分开吗 不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
·物业费拖欠多久可以起诉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该按月支付,比如3月份的物业费应该在3月底之前付清,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业主还是不交物业费,就可以起诉了。但是一般物业为了和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都不会差几个月就起诉的,会及时通知,如...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行吗?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以吗?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任何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因为夫妻这一特殊的身份关系否认民间借贷的存在。...
·被债务人撕破的借条有效吗? 被债务人撕破的借条有效吗?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因为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证...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谁来承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
·借条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可以吗? 借条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可以吗?借条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不可以,在借款协议中原则上出借人的名字,身份证以及借款人的名字,身份证都要写上去,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出借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不写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双方要同意。但是最好是要把双方的身份证和名字都写上去,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时...
·催收公告能否激活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但当事人受让的债权在《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刊出前已经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新的债权人是否能够因此公告而重新获...
·分居后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出现矛盾,很可能会选择分居。分居的,就财产关系也会出现纠纷,那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如何分割?有收入就会有负债,分居期间也会产生债务,那分居后债务如何分割?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如何分割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
·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生活需要有经济来源,有时因某种突发性事件急需大量金钱或是其他原因一时经济困难的,就需要他人的帮助,也就是找他人借债,等到经济好转后就需要还债了,个人生活是这样,夫妻生活同样免不了。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负了债自然就要还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处理呢?...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是双方当事人自主意愿所决定的。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承担,也可以约定个人承担。一般夫妻起草的离婚协议书里面往往都会包括这三方面的内容,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但其中关于债务的承担是比较麻烦的,因为会涉及到债权人。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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