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虽然说,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普通人,其实也是可以通过判断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来判断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呢?详细内容,由我们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由于专利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所以常常会被侵权。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通常有生产性侵权、经营性侵权和间接性侵权三种。
1、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二是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并营利的,都称为生产性侵权。方法的使用,只要是为生产经营使用都构成侵权,自行设计制造一台他人专利产品然后为生产经营目的自用,这一制造行为及使用行为也构成生产性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没有使用性侵权,而只有制造行为的生产性侵权。
2、经营性侵权实际是指销售侵权产品而构成的侵权行为。销售侵权应是明知是侵犯他人专利权而生产制造产品,并销售。这种明知应当建立在直接明知而不能以应知道为前提。例如,接到专利权人的通知或警告应视为直接明知,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或在报纸上发表了声明,原则上不能作为明知之前提条件。最好通过公证机关、工商部门、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直接通知销售侵权产品者,这样的证据较可靠,一般的信函往往不足以证明专利权人已警告过销售者。
3、间接性侵权是以直接侵权的成立为前提条件的,如果直接侵权不成立,间接性侵权就不可能存在。而间接性侵权的成立,往往有某种程度上的共同故意或明知,间接性侵权通常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明知自己所生产的某个主要零件是为某个侵犯专利权者而特别制造的,且不具备通用性,这就有可能构成间接性侵权。
(2)提供成套的生产配件由他人组装成产品,而这些成套的生产配件是成套销售的,其组装在一起必然构成侵犯他人的专利的,应当视为间接性侵权,但如果所生产的是通用配件,别人购买以后,还需要加上其他配件才得以组合成产品,除有共同故意外,一般不构成间接性侵权。
(3)转让许可性间接侵权,由于将某项技术转让给他人生产,甚至将某项专利许可给他人生产或使用。生产或使用者构成侵犯他人专利权,转让技术或许可专利一方亦可能构成间接性侵权。
二、专利侵权应怎样赔偿
按最高法院解释,专利侵权的赔偿可按以下办法计算:
1、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2、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3、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此外,权利人还可将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专利侵权事件数量在增加,专利在为权利人带来利益的同时,权利人也要加强对专利的保护,避免自己的专利权被他人侵犯。当然,要是有人侵犯专利权的话,此时是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的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商标权在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首先需要该商标属于注册商标,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您知道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主体包括哪些吗?而驰名商标认定原则又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主体是谁? 我...


·商标代理委托书和委托合同一样吗?
      商标代理委托书和委托合同一样吗一般来说,委托书是双向的,是合同的一种,应是一样的,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


·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范围有哪些?
      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范围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


·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
      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 一、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 访谈类作品是采访者与被采访者进行思想交流的产物,具有区别于一般新闻作品的特殊结构形式,其著作权的归属也相应有很大的不同。访谈类作品是采访者与被采访者进行思想交流的产物,具有区别于一般新闻作品的特殊结构形式,其著作...


·专利权部分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专利权部分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专利权部分转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部分专利,但最终能不能转让,还需要经专利管理部门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着作财产权和着作人身权,其中着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间规定有以下两层含义: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


·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它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现实
      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它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不顾法律的约束,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这种行为是会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要想认识该罪,首先就要清楚它侵犯的客体是什么,那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侵犯客体是什么呢? 一、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


·专利权公告日是怎么确定的?
      专利权公告日是怎么确定的?专利权公告日的确定等到申请日期满15个月之后,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


·合同规定跨国专利使用方式
      什么是专利专利,狭义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在现代一般是指由政府部门或相关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记载发明创造的文件。申请后的文件会在一定期限内产生一种法律状态,使得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一般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我国专利一般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具有排他性...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