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一、广东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条件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试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协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2、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解除的,但解除合同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是属于违法的解除合同,劳动者那么就可以直接向劳动者进行举报,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


·主动辞职有既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辞职有既经济补偿金吗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注意事项
      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注意事项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
      一、劳动合同的薪资如何填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 如果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数额未做详细的约定,双方可以补充签订薪资确认单或薪资构成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同样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


·一、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协议怎么写?
      一、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协议怎么写? 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协议的范本如下: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码: 家庭住址: 电话: 乙方: 石家庄 公司 住所地: 法人代表: 鉴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在石家庄工地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国...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则单位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针对不同工时制的劳动者,可能在计算加班工资上面有所不同。那到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工资如何计算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


·劳动争议法院调解多久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


·自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您都知道,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劳动合同一般存在着期限,合同期满就会进行续签,而有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有的时候不会续签合同,也还是会保持劳动关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自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的条件有哪些随着劳动争议事件的不断增加,合法解决劳动争议,已经成为维护劳动关系中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条件之一。而在处理劳动争议这类案件时,首先在经过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后方可进行起诉。那么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后公司起诉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详细解答。一...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 一、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么呢?此外,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没有修成年假,那在法律上,对于年休假应该如何折算成工资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