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劣药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劣药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劣药的具体处罚规定的话应当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销售假药劣药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1次会议、2009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对前款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结合假药标明的适应病症、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认定。第二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现代社会药品问题管制的非常的严格,前段时间的话,关于一些药品的管理规范也做出了一定的法律方面的调整,如果销售一切没有经过审核的药品,对于他人身体健康是可能会造成一个最直接性的安全性问题的,所以必须要进行一个处理。


·管制可以适用缓刑吗
      不适用。缓刑的适用对象是指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面是不包括管制的,因此管制是不能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条件: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
      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吗?一般犯罪预备后能中止,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3、实行终...


·缓刑是不是刑事处罚
      缓刑属于刑事处罚。它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的被告人。对于上述被告人如果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是可以宣告缓刑的。宣告缓刑时通常都会明确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实际上它只是个法律规定的期间,是...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是什么
      在一些海域,其实我国是允许渔民捕捞海产品的,不过此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有非法捕捞的行为,那么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即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认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是怎样的
      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是怎样的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证人出庭需要遵守公诉人提交案件的相关证据→被告人、辩护人提出质证的意见→证人当庭答辩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
      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指行为人骚扰他人或者占用公共财物。法律有专门针对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条例,那么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 一、寻衅滋事罪没抓到的也判刑吗 法院会根据每个被告人在案件中所应承担的罪责,而给予...


·运送他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有何区别
      运送他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有何区别 一、运送他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有何区别? 一)运送他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区别是量刑标准不一样 1、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


·中国对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处罚标准
      中国对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处罚标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


·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可以吗
      不可以,已经判刑的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在服刑改造中表现好可减刑。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进行减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