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

有些劳动者可能本身的工作比较轻松,而为了能够挣更多的钱,就会利用自己空闲的时候,格外再找一份工作。而此时却也向第二家单位隐瞒了自己已有工作的实施,此时就会出现在两家单位都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那签两份劳动合同违法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签两份劳动合同违法么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但是劳动法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兼职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劳动者和兼职的单位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
1、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相关法规_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如何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毕竟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同一个劳动者是不能同时与两家及其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两份以上的劳动合同。而此时对于单位来讲,如果发现自己的员工有在外兼职的情况,其实如果单位内部在这方面有相关规定的话,则可以按照内部的规定进行处理,就包括辞退该员工。


·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有几个验收评定等级?
      我们在生活中,每一个城市,都在不断的进行开发和建造。城市的建设涉及到每一个人,工程质量影响每一个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有几个验收评定等级?根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的规定,分为2个,一个为合格,一个是优良。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工程质量标准有几个验收评定等级国家颁发的《建...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有子女的外来者提供了不少便利。他们无需购房即可让子女于居住地区就近入学,在大部分人还为子女教育问题奔波的时代,租售同权会带动人口迁移。另外公积金也可提取更多数额,租房市场也能蓬勃发展。深圳租售同权6年以内会实行吗?...


·公司强制辞退不合格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公司强制辞退不合格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不需要支付,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


·进行工伤鉴定是市劳动局吗?
      在建筑工地上,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明确伤残情况,工人要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这样,等工伤认定书出来后,工人就可以向建筑单位要求赔偿了。如果是自己申请的话,首先得知道负责工伤鉴定的部门是谁。那么进行工伤鉴定是市劳动局吗?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进...


·老板倒闭了不发完工资怎么办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的范围当发生劳动争议,在我国存在需要先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进行诉讼的规定。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似乎可能不经过仲裁而直接进行诉讼,这就让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产生了疑问,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是什么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


·追尾人员受伤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追尾人员受伤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概念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是否收个税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是否收个税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


·一、吉林省工伤待遇提高标准是什么?
      一、吉林省工伤待遇提高标准是什么? 近日,我省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工伤人员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提升幅度为近年来最大,全省工伤人员的获得感随之大幅提升,这也是我省连续第六年提升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调整待遇的范围:2017年12月31...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是什么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


·一、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仲裁程序如下:1、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诉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被受理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应按时交纳仲裁费用,被诉人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2、仲裁准备: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有三...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