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时候刑事案件当中受害者的家属、证人或者其他相关人等都有可能参与到了辨认的过程当中,像是您在影视剧当中见到的对不明的尸体进行辨认的桥段,这就是属于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尸体进行辨认的一个过程。不过,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规定的一些辨认的规则和辨认的范围都是非常的详细的。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是怎么规定的?

辨认是指在侦查中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一种侦查行为。

1、辨认的决定权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2、辨认的主持者

不得少于2名侦查人员。

3、混杂辨认规则

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

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到10人);照片(5到10张);物品(5件),照片(5张)。

4、单独辨认规则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

5、见证人规则

辨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6、不得暗示的规则

在辨认前,应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被辨认对象,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虚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7、保密规则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8、辨认笔录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

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1998年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第二百四十八条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第二百五十条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辨认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检察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进行辨认;也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或者让犯罪嫌疑人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第二百一十一条辨认应当在检察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的具体特征,禁止辨认人见到被辨认人或者被辨认物,并应当告知辨认人有意作假辨认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第二百一十三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者物品之中,不得给予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受辨认人的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照片不得少于五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

第二百一十四条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辨认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一十五条人民检察院主持进行辨认,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参加或者协助。

辨认多少由公安机关主持进行的,少数由检察院主持进行,法官和律师只能见到辨认笔录,无法见到辨认的经过。

其实辨认也应该算作国家工作人员在侦查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对和案件相关的照片,文件等都有可能会要求知情者进行辨认,并且辨认的时候具备单独辨认、混杂辨认等多种规则,辨认人在辨认的时候一定要秉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绝对不能信口开河。

·包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3、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刑法第三百一...


·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
      有些刑事案件的犯罪对象实际上是令公检法机关和普通公民都非常的震惊的,因为大多数人都觉得,如果身为孕妇的话,更应该爱惜自己和孩子,不应该搅在刑事犯罪当中的。正是因为孕妇的这种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当中关于怀孕也有着特殊的规定。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怀孕是否会被关押? 刑事诉讼...


·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这点不同与行政拘留,这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并且法律规定有期限限制。那么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拘留时间有多长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什么是定罪不捕,什么条件下会这样判?
      定罪不捕,经常看法制节目的观众可能对这个词不陌生,真正了解其中含义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可能不多,犯罪者被判为定罪不捕时不要以为自己已经自由,更应该严于律己,知法懂法守法。犯罪的轻重程度是定罪不捕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什么是定罪不捕呢?定罪不捕的含义、条件及相关法律条款将在下文作出一一介...


·间谍罪怎么判刑才合适?
      间谍就是指采取不择手段地途径窃取国家企业或者个人的秘密或情报的人员。我国法律中所规定的间谍罪中的间谍是指窃取国家、企业、个人的秘密造成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人。间谍的行为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被社会所认可的。那么,间谍罪怎么判刑? 一、《中华人民共和刑法》 犯间谍罪的...


·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国企在我国的社会地位当中占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一些国企领导的权力可以说是比较大的,但是同时也是受我国法律限制的。因为国企的每一项决策,都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公民的基本利益是紧密相连的,因此我国法规也是不允许国企人员滥用职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聚众斗殴轻伤怎么判刑处罚?
      一、聚众斗殴轻伤怎么判刑处罚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复等心理动机,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施加刑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保释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保释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保释不至于危害社会,则可以保释。 根据刑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


·诈骗罪共同犯罪无罪辩护是否可以?
      诈骗罪共同犯罪无罪辩护是否可以?诈骗罪共同犯罪无罪辩护是可以的,辩护人员来说,他们实际上是可以进行两种行为的辩护的第1种行为,也就是关于无罪辩护,另外一种是罪轻辩护,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受王某某近亲属委托并经王某某本人的同意,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