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法律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申请程序

1、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1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适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法定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对于公司法人或者名称更改是不影响从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所以是不需要更改的。但是如果我们想变更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可以与变更后的法人进行沟通。


·一、固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要赔偿金支付吗?
      一、固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要赔偿金支付吗? 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 1、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第1242—...


·童工年龄是几岁?
      在我国,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都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企业或者个人如果雇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但许多人并不知道年龄多少才算童工,童工年龄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童工年龄是几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追责如何进行?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追责如何进行?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存在多种分包转包的方式,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引发工程质量事故之后的责任追究与认定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因为,承包人与发包人或者转包人对于责任的承担能力不同,因此,明确追责主体有很大的作用。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路工程质...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法院扣债务人工资怎样给债权人? 一、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工资么? 法院可以冻结、提取债务人工资,但因保留生活费。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


·无定期劳动合同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定期劳动合同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在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与劳动者签订无定期劳动合同,而现实中往往签订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即使是无定期劳动合同解除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同样也需要满足规定的解除情形才可以。那么无定期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有哪...


·其实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房
      其实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措施可以说是非常多的,正是因为在如此高如此高度的关注之下,现如今的房屋质量基本都是可以过关的。在这其中建筑房屋在修建完成以后,还会出具一份房屋质量保证书。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天津市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内...


·一、发生工伤离职怎样赔偿法?
      一、发生工伤离职怎样赔偿法? 当事人发生工伤,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得到医疗、补偿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多少罚款?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多少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处罚细化标准为:骗取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骗取金额2倍的...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什么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安排加班。加班后要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通知支付加班工资。 一、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


·误工费期间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期间的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如果想要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员工做出赔偿。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