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

在现在的社会中,人们逐渐对劳务合同诉讼认真起来了,越来越多此类诉讼出现,也有人咨询过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地法院怎么确定,可见人民对法律意识的增强,就法院如何确定我们在这里做出如下几点参考。
一、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地纠纷
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现今大多数的人们懂得了遇事不盲目不冲动不自行解决,不用暴力维护自身利益,伤害他人,是我国社会的最大进步,也是法律法规起到的最好效果,无论在做什么事情时,首先都要订立一份有法律保障的合同,就劳务合同诉讼管件管辖这一问题中,我们与您一起学习到了新的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员工应该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员工应该怎么维权?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生病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生病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


·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如果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了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而且当事人又没有足够经济能力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时,可以选择免费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一般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外来的务工人员也不例外,那么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


·工伤等级鉴定书和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受伤的情形在我国经常发生,我国针对劳动者的权益,专门规定了劳动前置程序,也就是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必须要先进过仲裁的裁决之后才能进入诉讼,那么,劳动者一旦身体遭受了损伤,工伤等级鉴定书就变得特别重要,只有经过了工伤等级鉴定,才能清楚的知道伤者的实际伤情,接下来才能知道到底怎么...


·我国的工伤认定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越来越多工伤的发生是不利于劳资市场的发展的,对于劳动力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同时也不利于我们和谐社会目标的构建。因此,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只能够采取积极的办法去应对,寻找一个最完美的解决途径。为此,我国制定了工伤认定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解答。 我国的工...


·一、一般劳动合同第一张需要盖章吗?
      一、一般劳动合同第一张需要盖章吗? 劳动合同第一张是不需要盖章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每页盖章,只要在最后一页盖章即可。《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


·受疫情影响工资怎么发?
      受疫情影响工资怎么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而定,一般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待遇发放,未参加工作的员工也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


·工程承包人怎么界定主体
      工程承包人怎么界定主体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民法典》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建筑法》关于施工合同承包人主体资格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但法律中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因此当事人可以协商之后确定是否约定。而要是约定了试用期的话,由于此时劳动者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单位就说不用签合同。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要签合同吗?我们一起在下...


·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很多在工作的时候,第一次遭遇工伤的人,不知到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国的很多法规对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都是有所保障的,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当然也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做工伤认定的话们必须本人签字才可以,那么,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一、工伤认定本...


·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怎样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评估在本单位工作近10年的员工 如果认为该员工能力或者某些方面不值得公司留用,应考虑在满十年前以适当方式将其辞退,避免满十年时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订立劳...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