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著作权对于作家来说时间十分重要的事,那么,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如果著作权涉嫌被侵权,就会有相应的处罚,所以对于民事诉讼主体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自己的权益一旦被侵犯就应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主体,是指在中国诉讼理论中,通常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进行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诉讼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在诉讼中行使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和为维护自身权益参加诉讼,与诉讼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审判权,其诉讼行为决定着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诉讼主体,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其诉讼行为直接影响着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行政诉讼理论袭用了这一概念,其涵义和范围与民事诉讼相同,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对于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处方式。


主体


一般而言,非专有被许可人所取得的使用权具有受限的排他性,并不能对抗造成其损害的第三人,故非专有被许可人并不享有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但司法实务中,当许可合同事后经权利人同意或追认,对诉权行使作出特别约定或明确授权时,法院一般也认可普通被许可人(非专有使用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认为这是对诉权的特别约定或授权。


这主要是从解决纠纷的必要性与实效性角度考虑,并从实质判断上认定侵权之诉的原告资格问题。正因为如此,同一权利不同主体都可主张权利而成为原告的现象已十分普遍,甚至出现个别权利人通过所谓合同约定,将几首音乐作品的诉讼权利授予律师事务所,并明确可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提起诉讼,出现律师事务所直接成为商业维权案件原告的极端案件。


这种现象显然是曲解了法律规定、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和诉权的性质。


著作权许可使用权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权 长期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坚持有利于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的司法理念,并从有利于制止侵权角度出发,对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被许可人的诉讼地位,通过实质判断来确定其诉讼主体资格。


知识产权许可中被许可人的法律地位和诉权问题,正如有学者所说,我国学说和实务在论述这一问题时,视野仍停留在知识产权领域就事论事,存在对现有法律规范有所突破的硬伤。由于著作权系自动取得,其欠缺公示这一现实条件,如何使著作权的排他性具有正当性来源,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加之视听作品权利主体多元、利益关系复杂以及作品的特殊性等,让这一问题更加扑朔迷离。 著作权法规定的专有或非专有使用权是当事人通过合同取得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独占或普通的使用权,专有使用权中专有的含义是指独占的和排他的,著作权人只授权某人使用其作品,从而使用人取得对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著作权人不得将该作品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再授权第三人使用。


依此权威解释,由于法律规定了专有与非专有使用权,则著作权被许可人可区分为专有使用权人和非专有使用权人,两种不同性质的被许可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有差别的。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在发生侵权的情况下,获得一般许可的被许可人即非专有使用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只能由著作权人提起诉讼;而在获得了专有使用权许可的情况下,被许可人则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如果知识产权可以通过合同直接创设,就意味着两个民事主体不公开的约定可以产生对世的效力,这显然违背民法的基本原理。著作权许可是通过债的关系予以实现,当事人之间由许可合同建立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被许可人仅取得债权,通过许可合同使著作权价值得以实现,所以说许可使用权是一项债权性质的相对权,而非绝对权。


被许可人使用作品权仅是经著作权人授权允许其使用作品的资格,其并不支配智力成果即作品,仅支配自己的行为,以利用作品获得商业价值的权利。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问题的有效回答,对于著作权,作为当事人应该积极的维护,因为这不仅涉及到自己的核心利益,对于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因为近些年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越来越重视,所以对此我们纵容犯罪。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一、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侵权要看购买人是否知...


·想抢注过期商标该行为是否合法
      想抢注过期商标该行为是否合法想抢注过期商标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


·收集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注意什么 在处理商标纠纷的时候,可能
      收集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注意什么 在处理商标纠纷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帮助案件的处理、纠纷的解决。那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在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时,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


·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方法包括哪些?
      对抢注商标提出异议方法包括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商标驳回复审都需要那些资料 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认为可以申...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是什么? 软件是一种高科技也就是计算机的产品,是一种程序方面的专利内容,所以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软件开发者有权利对软件进行一系列额的售卖,转让等内容,但是转让的话需要签订一份转让等级申请,那么具体的规定的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


·图书板式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什么?
      图书板式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什么? 一、图书板式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什么?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


·专利权和著作权相同之处有哪些
      专利权和著作权相同之处有哪些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第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和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的性质。第三,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


·商标续展后有效期延长多久?
      商标续展后有效期延长多久?商标有效期为10年,每次续展有效期也是10年。在期满的前12个月内就可以申请办理续展,如果有效期内未能办理,商标局会有6个月的宽展期,进入宽展期后商标局会额外加收费用的,所以一定要在有效期内续展。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与原则是怎样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来确定的,申请的专利一般分为三个种类,而针对这三个种类的不同,对于这三个种类保护期限也有所不同,保护期限最长的种类为20年,其中也有一些情况会导致保护期终止。二、专利保护的期限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