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在外省监狱服刑人员新罪怎么办?
解回再审司法实践中,因发现漏罪、犯新罪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等事由对已判决罪犯再次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时,将在押犯从服刑场所解回羁押场所,习惯上称之为解回再审(或解回再侦)。目前,刑事诉讼法对解回再审没有规定,操作程序和处理权限主要依据部门或地方的规定,而立法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诉讼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所以,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必要将解回再审的法律性质,被解回再审的人员的法律身份、权利义务,解回再审的启动、执行、法律后果和救济渠道等,予以明确规定。1、非经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启动解回再审。解回再审的启动事由必须是因服刑人员本人所涉嫌的犯罪,需要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所以,法律规定的发现漏罪、犯新罪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等,都应当成为法定的事由。但是,因案件调查审理的便捷,包括同案犯的审理,都不得启动解回再审。解回再审的启动必须是服刑罪犯涉嫌犯罪的诉讼程序已经启动,即侦查机关已经立案,检察院已经抗诉或者法院已经决定再审。所以,执行解回再审时,必须凭相应的侦查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检察院的抗诉书或者法院的再审决定书,以及相应的押解文书。2、解回再审人员权利由启动解回再审的事由决定。解回再审是服刑方式还是强制措施,被解回再审人员是服刑犯还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下同)视不同情况确定。发现漏罪或者犯新罪的情况下,解回再审兼具服刑方式和强制措施的性质,被解回再审人员兼具服刑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双重身份;在启动再审的情况下,解回再审应当视为一种强制措施,被解回再审人员仅具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无论是上述何种情况,被解回再审人员都具备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所以应当获得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委托律师和辩护人、申请回避等犯罪嫌疑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但是对监狱法规定的通信、会见等权利应当暂停其行使。在发现漏罪或者犯新罪的情况下,如已减刑不应因解回再审而受影响,但是应当暂停申请假释和取保候审权利的行使;在重新审判的情况下,被解回再审人员应当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原判决的减刑和假释应当暂停行使。3、再审时刑期已满如何处理由启动再审事由决定。解回再审后,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各司法机关仍须严格执行,不得因为已经是服刑罪犯而超期办案。原判刑期期满而新启动的刑事诉讼程序尚未终结的,应视不同情况处理。对于发现漏罪、犯新罪的情况,必须重新办理拘留、逮捕手续,否则不得继续羁押,这时犯罪嫌疑人自动恢复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再次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后经审判无罪的,就此羁押期限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对于重新审判的情况,原判刑期期满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但可视情况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解回再审的程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因办理案件,需要解回再审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应由地、市及以上公、检、法机关出具正式公函,具体说明需解回罪犯的个人基本情况、解回理由、离监时间期限及羁押地点,再由省级公安厅或刑侦总队签署意见,报请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由监狱办理临时离监手续。(监狱办理罪犯离监手续时,应查验提解罪犯的机关出具:①地、市以上公、检、法机关的公函和省级公安机关或刑侦总队的签署意见②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解回罪犯的批件③负责执行解回罪犯任务干警的身份证件。从监狱解回罪犯的公、检、法机关在结案后,除将罪犯执行死刑外,应负责在批准期限内将罪犯押送回原监狱服刑。1、根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2、司法部监狱管理局1997年218日以【1997】司狱字第16号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作出的《关于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狱内在押案犯有漏罪案件由何机关办理的请示>的批复》指出:你局《关于狱内在押案犯有漏罪案件由何机关办理的请示》,经研究,并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1条之规定,监狱发现正在服刑的在押犯判决的是没有发现的罪行,由监狱将犯罪线索案卷移送该罪犯原审地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需要提审有漏罪的罪犯或人民检察院要将有漏罪的罪犯解回审理的,应当按照【1995】司狱字第17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以上说明,B地公安机关可以将其押解回B地执行诉讼程序追究漏罪,执行解回再审时,必须凭相应的侦查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检察院的抗诉书或者法院的再审决定书,以及相应的押解文书,到监狱所在的省监狱管理局进行办理押解手续,再到监狱将犯人提走。解回再审后,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各司法机关仍须严格执行,不得因为已经是服刑罪犯而超期办案。由于发现已经服刑的犯罪分子有新的犯罪得话,执法机构可以向监狱方面请求将其解押回审,对其进行重新审判,然后法院通过其所犯罪行来进行量刑,再新罪名审判完毕之后,然后到原监狱继续服刑,第一个刑期服完之后,再进行第二个刑期。
·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当非法集资数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时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所以制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形法院合理的作出判决结果,那么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
·寻衅滋事罪一般被判多少年?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根据《刑法》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
·刑事诉讼法最高检抗诉的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当代社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是诉讼程序方面的,比如说其中会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的一些情形,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通常普通的老百姓并不清楚刑事诉讼法最高检抗诉的意见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抗诉工作的基本要求
1、刑事抗诉是...
·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虽然《刑法》中对一些重罪规定了死刑处罚,但在实际执行死刑的时候,却是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操作的,其中就对执行死刑的场所、期限等作出了要求。那到底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履行押解职务中可能涉及的一种犯罪。构成此罪往往要求司法工作人员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当然也要求实际造成的后果是比较严重的,那么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我国对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失...
·盗窃罪的犯罪形态是什么?
防火防盗是每个小区中时刻提醒的警示语,因为无论是火灾还是盗窃都会给人们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是生命安全威胁,因此要对这些要时刻防范,对于盗窃的防范就是提高警惕性,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也对盗窃做出相应的处罚管理,那盗窃罪的犯罪形态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盗窃罪的犯罪形态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罪数额上有规定吗?
侵犯知识产权罪数额上有规定吗?没有规定数额,只要存在侵权行为就可以认定,由于计算实际经济损失的数额比较困难,证明加害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利益的数额相对容易,因此,法院在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时往往是以后者为标准。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该规律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
·刑事上诉辩护律师要做些什么
刑事上诉的辩护,即在二审案件的审理中的辩护活动,与一审所进行的辩护在本质上一样,都是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与理由,但是在二审中,辩护律师重点需要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方面加以分析说明。那么辩护律师在二审阶段需要做些什么呢?首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辩护人在得到...
·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
无期徒刑和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吗?无期徒期和终身监禁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说,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
·刑事案件批捕到看守所几天起诉
一、刑事案件批捕到看守所几天起诉?案件进入批捕程序后大概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起诉的,因为案件在批捕以后还有60天的侦查期限的。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接受报警,立案侦查,抓获嫌疑人,刑事拘留37天内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
·拘役缓刑是否有案底 拘役一般多长时间
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来讲,其实有很大可能会同时适用缓刑,而一旦可以适用缓刑的话,那对罪犯而言就是很有利的事情,至少暂时不用执行刑罚。而如果经受住了考察的话,则最终就不用执行刑罚了。但是,拘役缓刑是否有案底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缓刑是否有案底
被法院判定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