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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经常会遇到各种因素的干扰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经常会遇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例如地下水的侵蚀、雨水的渗漏,因此,做好建筑物防水工程非常重要,有利于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避免给您的使用造成影响。要想做好也应当有相关的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下面为您介绍《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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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验收时,应检查下列工程质量文件和记录:

①地面工程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等;

②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含抽样报告);

③各层的强度等级、密实度等试验报告和测定记录;

④各类地面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文件;

⑤各构造层的隐蔽验收及其他有关验收文件。

2、铺设有坡度的地面应采用基土高差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铺设有坡度的楼面(或架空地面)应采用在钢筋混凝土板上变更填充层(或找平层)铺设的厚度或以结构起坡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

3、 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其面层和基层(各构造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应按本规范基层铺设中基土和相应垫层以及面层的规定执行。

4、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米间距不得大于10m;房屋转角处应做45°缝。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设缝处理。上述缝宽度为15~20mm,缝内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5、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

6、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 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4)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6)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7、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 掺有活性掺合料时, 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

(3)砂率宜为35%~45%,灰砂比宜为1:2~1:2.5;

(4)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坍落度宜为100~140mm。

8、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砂浆铺抹前,基层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值的80%;

(2)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粗糙、洁净,并充分湿润,无积水;

(3)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用与防水层相同的砂浆填塞抹平。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进行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检查下列工程质量文件和记录,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规定、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伸缩缝的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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