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欠的外债怎么办?

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

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所以,对于离婚欠的外债并不能绝对的说就是所欠债务的当事人一个人偿还的,法律上一般用于个人赌博,出轨或者是其他非正常活动所欠的债务,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帮助其偿还的义务。因此界定所欠债务谁来偿还,主要还是区分该笔债务的具体用途,但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夫妻离婚的影响。

·股权转让款夫妻债务有哪些依据
      股权转让款夫妻债务有哪些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特别约定或无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的情形下,该债务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本身就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对于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产生的债务,合同法规定应被认为是解决该问题的普通...


·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跨境转让效力?
      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跨境转让效力? 一、跨境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 1、《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显然,境内外资银行是否将转让行为通知中资银行,法律效力不完全一致; 3、跨境转让是否完全等同于境内转让,也...


·债券与股票有何差异2023
      债券与股票有何差异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


·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私人贷款要注意什么?
      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私人贷款要注意什么? 个人无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贷款利率太低或太高。拿无抵押个人贷款来说,贷款方比被贷款方所需承担的风险是较高的,无任何机构和银行会把利息降得太低,这明显是有问题的,如你遇到这问题可随便找个借口终止谈话。 2、注意无明确联系方式...


·合同欠款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欠款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债权债务补偿的方式是?
      债权债务补偿的方式是? 债权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公司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公司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欠款不还,是否追究法人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认定对违法票据付款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对违法票据付款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对违法票据付款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怎么做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怎么做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


·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
      随着现代生活的不断发展,各种支付手段慢慢进入我们的生活。其中信用卡被很多年轻人所喜爱,但是信用卡中的钱也不是可以随意透支的,使用信用卡骗取大量钱财也是构成犯罪的,属于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一、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承担。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