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国有企业转制,可以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三、辞退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


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国企制改制后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根据劳动法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依据劳动合同支付,如果是不满一年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应当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来计算,如果不支付补偿金的可以上诉。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 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问题的复函是怎样的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问题的复函是怎样的 一、关于如何终止调解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80条的规定精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者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其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其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


·法定解决劳动争议方式有什么?
      法定解决劳动争议方式有什么? 法定解决劳动争议方式有什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有: 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 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


·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的事情
      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的事情,需要双方在一起合计,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对彼此的合法权益才有一个保障。而针对不同的主体,其实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地方不同。那么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签订合同时,...


·一、公司注销了,工伤待遇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公司注销了,工伤待遇由谁来进行承担? 公司注销工伤人员待遇一般还是由原单位来进行处理,但只要在注销了之后向保险部门提供了相关的证明,那么后续发生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批捕了怎么处理?
      一、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批捕了怎么处理? 如果事业单位职工批捕了有可能会被停薪留职或者直接开除,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经逮捕,一般都会受到开除处理,只要被开除了,就不享受原单位的任何待遇了,当然也不能享受五险一金。具体情况我们在正文中进行...


·公司私自调动劳动关系可以吗?
      当某个人应聘成功时,这个公司会与个人签订一份工作上的劳动合同。里面会明确指出双方的劳务关系以及劳务报酬,那么在真实的工作中,公司私自调动劳动关系是否合理呢?以下就是关于这个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根据劳动法,企业能随意调动员工的职位吗 1、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


·劳动合同中代通知金要多少
      劳动合同中代通知金要多少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企业在经济效益不好的时候,会选择裁减一部分员工,此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此终止,权利义务关系消失。像这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员工的。这一点,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也有明文规定。那么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回答。 一、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


·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分不清。却是劳务关系之中包含劳动关系,但是在劳务关系之中不仅仅只包好了劳动关系还有承揽等具有有劳务性质的关系。在一段劳务关系的形成之中,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