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

误工费延迟误工时间所得
《民法通则》第92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害的人。
二、误工费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误工费是由误工时间和收入工资水平决定的,所以误工时间对误工费的水平的确定其很重要的作用。误工费单位延迟一个月误工时间所得的误工费应当返还给侵权人,这一部分是没有合理根据的收入,所以归属为不正当所得,理应返还给人家。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职工因病非工伤死亡待遇规定有哪些?
      职工因病非工伤死亡待遇规定有哪些? 一、职工因病非工伤死亡待遇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


·不购买社保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属于无效合同
      不购买社保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属于无效合同,只要您和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有义务给你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会保险是因为你在其他单位已经购买了,或者是因为你自己没有按照要求提供你本人应当提供的相关材料而导致的,那么单位就不用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并不是你自己的原...


·非法辞退员工要赔付几个月工资
      非法辞退员工要赔付几个月工资?非法辞退员工的工龄有几年就要付几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工伤认定书里有伤残等级吗
      不包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书。伤残认定书,也叫劳动能力鉴定书,当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基本痊愈,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给予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认定书,是发给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的法律依据,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社会...


·在我国元旦加班几倍工资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对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大多数民营企业有可能不会放假,或者说国营企业加班的这些劳动者,都是可以领取到加班费的。但是加班费的具体数额不是由用人单位来决定的,我国都有着具体的计算方式。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元旦加班几倍工资?一、...


·童工年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人才能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此时,我们需要严格区分一下未成年工与童工,毕竟这是两类不同的人。那么法律中对童工年龄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童工年龄规定怎么规定的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允许的,但在解除的时候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解除才行。若出现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实践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完全可以按照《暂行规定》第四章关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实施,是以工商所的名义还是以派出工商局的名义处罚可以根据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等具体情况决定。在《暂行规定...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客体要件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法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多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假币的销售和使用。一般来说随着现在各方面技术的提高,假币已经很难在市场经济当中流转和使用,而且本身购买假币就是一种犯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客体要件是什...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两天受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