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么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从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了解到,实践中只有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那么才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实践中,该怎么确定刑事责任能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1、按年龄分: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这是负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要负某些犯罪的刑事责任。这是负相对的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3)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2、按精神状况分:

(1)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2)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3)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属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确定刑事责任能力该怎么进行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达到16周岁年龄的人犯罪,将负担的是一种完全的刑事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基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般心智和体力皆已成熟的考虑而作出的推定规定。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与上面所提不同的是,这里所应负的刑事责任年龄,是相对的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仅是犯上述犯罪行为时才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这里也应注意,这个年龄阶段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5、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养。

6、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7、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8、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9、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确定刑事责任能力,在司法实务中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而现实中,一般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控刑事犯罪时,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很好的辩护理由。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怎样
      我国法律赋予了公民各项权益,其中,正当防卫也是属于每个公民拥有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当中,当我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到他人的威胁时候,可以正当行使自己的正当防卫权。但是某些情况下,如果因为防卫过当,致使对方遭受严重损害的话,自己也会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怎样的...


·强制猥亵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强制猥亵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样的?猥亵罪的判刑标准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


·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轻伤的概念,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出现较为频繁,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之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进行轻伤工伤认定。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在刑事法律规范中也对轻伤进行了规定,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


·构成非法集资是刑事案件吗?
      个人或者公司如果在没有被国家机关批准的情况下用欺骗的手段向公众募集了大量的资产就会被认定为属于非法集资的情形,如果非法集资过程中一般都是涉及到经济方面的事项,所以很多人以为非法集资不需要刑法就能解决。那么,构成非法集资是刑事案件吗? 一、构成非法集资是刑事案件吗? 非法吸收或者变...


·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2、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 《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要...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义是什么
      一、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定义是什么 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


·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回避的情形
      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回避的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走私普通货物缓刑执行可以吗?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的刑法中,只要是情节不太严重,而没有对社会有太大危害的话,是可以执行缓刑处理,那么走私普通货物缓刑执行可以吗?就看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规定的话,是可以判缓刑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走私普通货物构成犯罪,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处缓刑。缓刑的条件根...


·新刑法共同贪污罪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共同贪污罪规定是什么?新刑法共同贪污罪规定是《经济案件法律问题解答》规定:“对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贪污案件,特别是内外勾结的贪污案件,对主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贪污犯罪集团的危害尤为严重。贪污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按照...


·判三年可以减刑多少
      一、判三年可以减刑多少? 最多减刑一年半,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但实际基本达不到。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


·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在司法解释中对诈骗罪的数额范围有规定,但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并没有统一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与此同时也允许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经济情况,确定本地区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范围。那其中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