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请了工伤要休息几天

员工请了工伤要休息几天工伤职工最长可以休息2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工伤赔偿项目(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一) 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十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工伤赔偿的金额多少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您不用进行对比。可以这样说一线城市的赔偿费用肯定是要比三线或者是四线城市的高。伤残越严重赔偿的项目越多,那么赔偿的金额也就越多,情节轻的可以私了,私了不了的就起诉解决。


·芜湖工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什么?
      芜湖工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什么?芜湖工业土地使用费的规定是主要看该块地位于的城市规模是怎样的。城镇工业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


·2023年工伤鉴定时间为多久?
      生活中我们无法预测未来,在工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一些人为无法干涉的意外,导致工作人员出现身体上的伤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给予工伤职工一定的伤残补助金,而申请工伤鉴定又需要一系列正规的流程,那么2017年工伤鉴定时间为多久呢?接下来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


·辞退通知书该怎么写?辞退员工原则条件有哪些?
      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辞退员工。但是想要辞退员工,就必须要有辞退通知书,那么辞退通知书该怎么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辞退通知书写法与辞退员工的法律知识,详见下文。 一、辞退通知书 辞退通知书,需要有明确的员工姓名、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辞退...


·一、解除劳动合同没备案可以补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没备案可以补吗?劳动合同并非强制备案,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多数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备案,如未及时备案可以补备案,用人单位应出具未及时备案的情况说明并盖章向就业备案管理部门提报。根据2006年《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工资协商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进行合理的工资分配在协商的期限内,如果遇到工资协商合同纠纷该怎么处理呢?通过协商无法处理就可以用法律形式,按照劳动法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单方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有关法律知识吧。 一、工...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一、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


·个人工资条是不是隐私?
      个人工资条是不是隐私? 一、个人工资条是不是隐私?? 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


·法律中职工误工费指的是什么?
      法律中职工误工费指的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劳动者在工作前
      劳动者在工作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劳动合同中,有一些特定的条款保护着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特定的劳动合同条款,约束着双方的行为。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意思呢 劳动合同条款是什么意思? 既然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只用单位盖章没有法定代表...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


·一、解决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解决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很多时候单位还支付赔偿金给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