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五险一金是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

出门在外工作最关心的保障是什么,莫过于“五险一金了,“五险一金”新规的颁布,会产生一些新得问题。那么五险一金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很多朋友还是存在疑惑的,为了更好的了解,下面我们为您盘点“五险一金”新规。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养老保险

单位缴20%,个人缴8%。

相关规定:

1、“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必要条件;

2、关键是退休年龄;

3、中间可间断。

新规:跨省就业人员可再累计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养老金。

2016年11月2,人社部引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四种不同情况养老保险金但与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衣较慢年限地领取;

3、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慢10年的地区领取;

4、不在户籍地,且在多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贵集户籍地按规定领取。

(二)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相关规定:

1、个人缴纳的2%的医疗保险部门可随时取出;

2、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医疗报销;

3、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等医疗费用,不走医保。

新规:跨省就医结算启动: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

2016年12月,人社部、财政部方式不《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底扩大到缝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三)工伤保险

单位缴,个人不缴。

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职业病属于工伤;

2、因醉酒导致伤亡,不认定为工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超出48小时后,不享受工商保险。

新规:到2020年劳动者参加工商保险覆盖率80%。

2017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则(2016-2020年)》。

1、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管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2、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四)失业保险

单位缴1.5%,个人缴0.5%。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1、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

2、失业保险要交满一年才能享受,最多拿24个月。

新规:省份上提前失业保险金标准。

目前,已经有河北、北京、上海、天津、山东、山西、青海凳个省份宣布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五)生育保险

单位缴,个人不缴。

相关规定:

1、男女都要缴,满1年即可享受生育待遇;

2、无业妈妈也能报销医疗费;

3、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和相应的生育津贴。

新规:将与医疗保险合并,“五险一金”或“四险一金”。

1、2016年7月,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要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是习惯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参与人员登记、缴费、管理、经办、信息系统统一”,

“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

2、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北邯郸、山西晋中、辽宁沈阳、江苏泰州、安徽合肥、山东威海、河南郑州、湖南岳阳、广东珠海、重庆、四川内江、云南昆明等12个试点城市,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六)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最高不超过12%的公积金。

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可自取或委托单位提取;

3、除了买房,租房也可以提取。

新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

住建部规定:

1、从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列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2、阶段性适应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3、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降低缴存比列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综上可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企业缴纳的,具体缴纳比例对照上述。五险一金是怎么个交法,交多少,交多久,看完上诉内容,相比您已经了解了不少,若是您存在某些疑惑,不妨来咨询下我们的律师。




·交通事故皮外伤误工费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皮外伤误工费赔偿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


·小车交强险怎么赔偿标准2023?
      小车交强险怎么赔偿标准有哪些要求/ 随着我国的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更多的家庭选择了汽车作为代步工作,汽车因此走进了大多数人的家里。但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随着上升,我国为了这一现象特要求每一辆上路的机动车上交强险来保障路人的安全和车主的负担。下面我们就小车交强险怎么赔偿标准2018...


·关联交易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关联交易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有哪些?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易相对人的正确判断和交易安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抽逃出...


·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我们去买房的时候除了会考虑房子自身的价值外还会考虑到房子所在是否有配套的停车库或者停车位,每个房子都会由固定的使用年限也就相应地意味着车位会随之产生了年限的问题,但很多人对车位土地的使用并不了解。那么,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一、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1、地下车位产...


·交通事故轻微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轻微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逃逸,造成轻微伤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中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


·河南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一、 河南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1、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每辆车年税额为180元(全国的浮动幅度为60元~360元);2、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300元(全国为300元~540元);3、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每辆车年税额为...


·被抚养人生活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被抚养人生活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时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您了解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介绍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


·犯罪嫌疑人因为诈骗检察院批捕后会交给派出所吗?
      一、犯罪嫌疑人因为诈骗检察院批捕会移交给派出所吗?诈骗检察院批捕后需要交派出所的嫌疑人被批捕后,公安机关关押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两个月,即该案最长在两个月内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期限一般是一个月,然后再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刑。...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