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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可以申请保全

  申请人因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请求人民法院进行专利权保全,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人民法院对专利权进行保全,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以及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并附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

    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专利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送达继续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保全期限届满前未送达的,视为自动解除对该专利权的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出质的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受保全措施的影响,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已经签订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专利权进行赔偿保全。

    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专利不得进行重复保全。

·许诺销售的含义及因此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
       所谓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许诺销售是单方的意思表示,这种单方意思表示与要约不同,第一,可以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作出;第二,内容不需要具体明确;第三,一经作出即已成立,不能撤回或撤销。在新修改的《专利法》中...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的效力
       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终审法律文书生效时止。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具体期限,期限届满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仍可作出继续停止有关行为的裁定。

    在一般情况下,只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作出诉前停...


·法院不受理因对撤消请求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于二OO一年七月一日以后作出的关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撤销请求复审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


·专利权的保护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因侵犯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者得不愿意协商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专利管理工作部门处理。


·诉前原告可请求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专利侵权请求,经审查,符合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的相关证据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诉前停止专利侵权行为的裁定,并立即生效。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责令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文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    号:苏高法审委[2004]1号 发布日期:2004-2-2 执行日期:2004-2-2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规范我省法院对申...


·专利侵权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确定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三种计算方法:

    一、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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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

    一、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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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专利法规定,不视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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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保全的特别规定
      专利权保全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

    一、已出质的专利权。对于已出质的专利权,人民法院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应保证质权人的优先偿权不因人民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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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专利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行为的,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九十六条和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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