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解释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的责任 出版物侵犯著作权,是指出版者出版的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由出版者承担侵权责任,其责任大小,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而定。 出版者在出版作品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取得授权,因此,出版者应...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品著作权的保护 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共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 对于陈列在室外公众场所的艺术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计算机软件用户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机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
·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版者、制作者应当对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发行者、出租者应当对其发行或者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依据...
·委托作品纠纷的审理 委托作品,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自己提供的经费、素材,按照委托人的意思和要求创作的作品。 依《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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