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信用卡诈骗罪未遂是如何判罚的?

信用卡诈骗罪事件越来越多,而每一个信用卡诈骗案件都将受到法律的裁决。但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决是有分信用卡诈骗既遂与未遂的。毕竟,前者是已经切切实实损失了人民的利益,而后者的人民的利益还没有遭到侵害,所以这两种犯罪的处罚也应当区别开来。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未遂2017是如何判罚的呢?

一、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而不是犯罪对象。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二、犯罪未遂判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对: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信用卡诈骗未遂,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处罚。
三、量刑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比照着既遂犯处理。虽然比起既遂惩罚较轻,但其实,从一开始,那些人就不应该犯罪。即便是未遂,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也同样扰乱了社会的秩序。希望那些未遂犯可以认真反省,接受制裁之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也开始一段新的守法的生活。


·刑事诉讼法关司法解释死刑暂停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关司法解释死刑暂停执行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的生命只可能有一次,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最宝贵的,在法律面前每条生命也都是平等的,哪怕是犯下重大罪行的将死之人,也应给予其应有的尊重,因此,我国刑诉法对死刑执行专门制定了特别法令,对于符合规定情形的要暂停执行死刑,那么,刑事诉讼法...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自诉状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自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自诉状应该怎么写 原告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出生年月___职业___民族___ 籍贯或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 被告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出生年月_...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如今人们的娱乐活动越来越多,来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我们可以在广场看到很多不同人群的活动。娱乐活动一般人数众多,集中在某一区域,因此如果出现事故就会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那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认定 本罪与非罪 1、本罪与一般群众性活...


·刑事自诉案件中代理权限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中代理权限是什么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师 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每个人对传销几乎都避之惟恐不及。传销不仅可以害人钱财,有时候更严重的时候会害人家庭,因此传销活动都是害人害己,人们都避而远之。而且现如今我们国家对传销也是严厉的打击,同时刑法对传销活动罪也有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


·适用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


·持刀抢劫罪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罪是指持有凶器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行为,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应受到刑法严厉处罚的犯罪行为,持刀抢劫即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又侵犯其人身权利,是一种复杂的犯罪行为,对持刀抢劫罪刑法也进行详细的规定,持刀抢劫罪如何判刑?如果需要更详尽的法律服务可以咨询。 一、抢劫罪的立案标...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拘留适用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去年十月份,我国最新实施了方修改后的民法总则,该法规相较于民法通则来说,修改的幅度是比较大的,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也做出了调整。我们知道,各法规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自民法总则颁发以来,行政拘留适用年龄的规定有何变化呢? 一、行政拘留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划分是怎样的?
      一,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划分是怎样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要达到14周岁的才会有,在达到了16周岁的时候就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在犯罪时,即使对方达到了14岁但是还是未成年人的话是可以从轻处罚或者不处罚,主要以教育为主的。确定什么年龄开始负刑事责任,是刑事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刑事犯罪责任年...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刑标准是什么?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寻衅滋事罪与单方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一、寻衅滋事罪与单方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