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劳动法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当代的社会里,员工对于现在的工作不满意就会辞职,员工辞职是经常发生在生活中的,那员工辞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劳动法辞职对于员工们要注意什么。这都是老百姓们不知道的事情,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劳动法辞职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劳动法如何规定员工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辞职有什么情况?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三、违反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会怎样?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由此看来,我国劳动法辞职需要注意什么这个问题就得以解决了。劳动法对于辞职员工的保护还是挺全面的,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我们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我们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给补助吗?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给补助吗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没有给补助的义务,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


·社保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由于一些原因导致自己的人身受到了伤害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的,但是如果想要申请工伤保险的话,是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相应的工伤认定的,但是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时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那么社保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一、政策规定的工伤认定时间 1、...


·一、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2023年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是多少?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是多少?不管是哪一年,凡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工资按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


·职工工伤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工伤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用人单位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被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给予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劳动合同...


·一、误工费护工费伙食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误工费护工费伙食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年限有没有规定?
      我们都知道,在进入企业工作时会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我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续签或者不续签。如果决定要续签,那么我们一定有着一些疑问,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年限有没有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些疑问。 一、劳动合同续签所需要的条件 ...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流程如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


·非全日制度用工备案一定要进行吗?
      非全日制度用工备案一定要进行吗? 一、非全日制度用工备案一定要进行吗? 不一定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需要备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