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偏差处理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偏差处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工程质量偏差,但是偏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不会发生重大事故,若是超出了控制范围就有不可估计的事故发生了。那么工程质量偏差处理方法有哪些? 所发生的事故依据又有哪些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做了一个介绍,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事故处理的依据


1、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

2、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记录。例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3、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事故的情况:包括发生质量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有关的观测记录,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是否已趋稳定等。

(2)事故性质:应区分是结构性问题,还是一般性问题;是内在的实质性问题,还是表面性的问题;是否需要及时处理,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性措施。

(3)事故原因:阐明造成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例如对于混凝土结构裂缝是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原因导致的,还是由于温度应力所致,或是由于施工拆模前受到冲击、振动的结果,还是由于结构本身承载力不足等。对此,应附有说服力的资料、数据说明。

(4)事故评估:应阐释该质量事故对于建筑物的功能、使用要求、结构承受力性能及施工安全有何影响,并应附有实测、验算数据和试验资料。

(5)设计、施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

(6)事故涉及的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二、工程质量偏差处理方法

1、修补处理

这是最常采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做出进行修补处理的决定。

属于修补这类方案的具体方案有很多,诸如封闭保护、复位纠偏、结构补强、表面处理等均是。例如,某些混凝土结构表面出现蜂窝麻面,经调查、分析,该部位经过修补处理后,不会影响其使用及外观;某些结构混凝土发生表面裂缝,根据其受力情况,仅做表面封闭保护即可等。

2、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要求,有明显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又无法通过修补的办法纠正所出现的缺陷的情况下,可以做出返工处理的决定。例如,某防洪堤坝的填筑压实后,其压实土的干容重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干容重值,核算将影响土体的稳定和抗渗要求,可以进行返工处理,即挖除不合格土,重新填筑。又如某工程预应力按混凝土规定张力系数为1.3,但实际仅为0.8,属于严重的质量缺陷,也无法修补,即需要作出返工处理的决定。十分严重的质量事故甚至要作出整体拆除的决定。

3、不作处理

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如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经过分析、论证和慎重考虑后,也可作出不作专门处理的决定。可以不做处理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例如有的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偏差,若要纠正则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若其偏差不大,不影响使用要求在外观上也无明显影响,经分析论证后,可不做处理;又如,某些隐蔽部位的混凝土表面裂缝,经检查分析,属于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微裂,不影响使用及外观,也可不做处理。

(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的。例如,混凝土的轻微蜂窝麻面或墙面,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喷涂或刷白等工序弥补,可以不做专门处理。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例如,某检验批混凝土试块强度值不满足规范要求,强度不足,在法定检测单位对混凝土实体采用非破损检验等方法测定其实及强度已达规范允许和设计要求值时,可不做处理。对经检测未达要求值,但相差不多,经分析论证,其后期强度可以利用的,只要使用前经再次检测达设计强度,也可不做处理,但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例如,某一结构构件截面尺寸不足,或材料强度不足,影响结构不需进行专门处理。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规范标准给出了满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定余量,这种处理方式实际上是挖掘了设计潜力或降低了设计的安全系数,因此需慎重考虑。

根据情况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工程质量偏差只要不超出所规定的范围一般是不会发生事故的,若是发生事故,可以根据事故有关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若是您遇到有关类似的问题,希望我们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

·南通地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保护法和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在全国各省的通行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最主要的还是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问题肯定是逃脱不过的。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必须要把资料准备齐全,这样才能节省一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通地...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待遇? 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
      单位职工因意外事件发生工伤事故,其实现主要的保障权利的途径就是申请工伤鉴定,但是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会对鉴定的结果表示异议,那么工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吗?让我们通过以下材料来了解在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吧。 当事人对工伤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的方式: 1.可以申请复检,对劳动能...


·疫情上不了班还发工资吗?
      疫情上不了班还发工资吗?疫情上不了班还发工资,需要发放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


·一般工伤认定最晚多久下来
      一般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不符合认定的情形,那就不会受理申请。在千辛万苦的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自然就想知道,究竟这个工伤认定最晚多久下来,这样才能对事故作出的相应的处理。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还没入职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签吗?
      还没入职劳动合同可以提前签吗?1、《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


·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监察大队是为当今社会被拖欠薪资的劳动工作者们提供援助支持,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大队已成为劳动者们投诉,或寻求帮助的重要途径,但是很多人往往因为不知道怎么投诉从而拿不到工资,那么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具体进行解答。 一、劳动监察大队讨工资的程序是怎...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虽然工程在建设完成之后会由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验收合格才会投入使用,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工程投放使用之后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事件仍在发生。在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之后,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临时工工伤可以赔偿么
      可以赔偿。1、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


·单位装修甲醛过敏算不算工伤?
       一、单位装修甲醛过敏算不算工伤? 可以算工伤,属于因工作地点内工作造成的伤害,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