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关系放在原单位但不在岗怎么处理?

所谓的劳动关系,简单的来说就是帮助单位或者企业工作劳动,使自身获得一定报酬而建立的一种关系,正是这种稳固的关系才能帮助国家经济顺利运作,但是总有人会投机取巧,在和企业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又不在岗。那么劳动关系放在原单位但不在岗怎么处理呢?


职工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但不在岗的怎么处理


  在劳动关系处理实务中,我们发现有很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都是一些不在岗员工提出的。对于这些劳动者,用人单位往往疏于日常管理,导致这类人员经常会抓住用人单位的“弱点”,诉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如何理顺和妥善处理这类人员的劳动关系?

  自动离职员工——通知义务当履行

  所谓自动离职人员,即是指不辞而别或者经向用人单位请假未获准许,自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时间的人员。对于这些人员,有些用人单位既不通知他们上班,也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听之任之,直到这些人员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才被动地忙着准备材料应诉。那么,应该如何处理自动离职人员?

  首先,用人单位应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严格的考勤制度。在规章制度中可以规定,员工旷工若干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一旦劳动者发生离职行为,用人单位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即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班或说明情况,逾期则根据规章制度作出处理。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可以起到教育、督促的作用;二是可以避免有些劳动者确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到岗而被错误地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手中将会多一份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可以避免败诉。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病休期限要算清

  对于病假,用人单位也要建章立制,规定职工休病假,应履行相应的手续,比如要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病历和病休单,并出具请假条等。在现实中,也有部分职工总是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取得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可以事先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也可以到开具休假证明的医疗机构核实,与其沟通,防止部分职工“小病大养”。

  从病假职工开始休假始,就要准确地依据国家关于医疗期方面的规定进行管理。原劳部发[1994]479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比如应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应在6个月之内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医疗期满后,如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外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之规定作出处理。

  工伤停工留薪期员工——动态管理是关键

  所谓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只是支付基本工资或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有的甚至根本不支付工资,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作出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职工根据受伤情形,存在不同的停工留薪期,因此,作为用人单位也应该密切关注工伤职工的伤情变化。但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到底是多长?《工伤保险条例》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有些地方对停工留薪期限作了相关规定,比如《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对各种伤情的停工留薪期有规定。还有些地方只是笼统规定,比如《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一旦证明停工留薪期满,除工伤职工仍需治疗的以外,就要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和工作能力,或保留劳动关系,办理退工手续;或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如构成5级至6级伤残,且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还应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对停工留薪期满的职工,单位也要履行通知回厂义务。总之,用人单位对处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职工一定要实行动态管理。

  待岗人员——工资发放需依法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或其他不可预知的风险,有时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停工、停产、歇业等情况。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存在复工可能,就需对职工实行待岗处理。如只是暂时的停工、停产,也要做好待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发放相应的工资待遇。

  各地方对待岗人员的工资发放都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还有,如因用人单位在试制新产品,试用新机器、新工具或试行先进生产经验期间,造成劳动者停工的,则停工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发。

  在双方现有劳动合同框架内,用人单位可以与待岗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专项协议来规定相关权利义务。用人单位一旦经营形势好转或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应立即采用多种方式通知待岗人员到岗工作,并可根据双方约定及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对不到岗人员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外借人员——关联责任应清晰

  在一些劳动争议案件中,也有一部分是借调人员提起仲裁申请的。这些外借人员大都是在关联单位之间流动,而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外借人员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造成原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外借人员三者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不清。特别是外借人员遭遇工伤事故,就极易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4条规定:“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根据目前的劳动关系管理实践,外借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借用单位实际用工,至于外借人员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的承担,由原用人单位、借用单位和外借人员协商确定,外借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借用单位负责。

  其实,用人单位不在岗人员还有许多种,比如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对于这些不在岗人员,都需要通过签订协议来规范和理顺劳动关系,尽量减少或者不发生劳动争议。

以上便是我们总结的关于劳动关系放在原单位但不在岗怎么处理的回答,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员工不在岗单位是不能直接开除员工,必须要先履行通知的义务,而且如果是因病休假的情况是要另当别论。法律对待单位和员工都是公平的,只有合理合法就可以获得自己的权益。


·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维权?
      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维权? 劳动者工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亡期间的赔偿的,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亡期间的各种赔偿。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


·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影响什么
      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影响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 企业性质:集体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 流动资金:169.5万元 何时经何部门批准开业:______年______月份经______县基建局批准 地址:______...


·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的目的就是取得劳动报酬,但是你知道吗,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不止工资,那么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以外,还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入职当天就会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订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签订,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会收取一定费用。签订时要仔细阅读,确认内容是否包括必要的工时、薪酬、保险等。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一、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工地完工辞退员工要不要赔偿
      工地完工辞退员工要不要赔偿?工地完工辞退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因为工地和农民工之间监理的通常是劳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


·一、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
      一、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员工工伤的工资是按照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哪些
      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哪些 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在评残后即可领取,另外两项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领取。解除合同后领取后两项并无影响,因均是按照实际解约时社平工资标准计算。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确认劳动关系审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最有力的书面证明,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已经从事相关工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话,还可以走民事诉讼程序。那么,确认劳动关系审限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确认劳动关系审限...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是怎样进行的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是怎样进行的在平时的工作中您很容易就会遇到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可以调节,可以仲裁,也可以起诉。其中调解相比之下有利于化解矛盾的一种方法。如果调解是由工会来进行的,那么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是怎样进行的呢?其效力又是如何的,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您一起来了解下面的材料。 一、工...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由什么组成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