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巨大联系,所以,工程建设中,就要对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当然,在事后验收时,也要很严格,接下来,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解答。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管理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管辖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许可、国家(省级)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范围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禁止无资质、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经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六、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能与监管系统连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管理系统),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依法开展检测活动时能够对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存储、计算、编制检测报告、传输信息的计算机系统。

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备本办法附件能力条件的,可以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下列资料办理检测管理系统与监管系统的连接手续:

(一)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资质证书;

(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附件;

(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相应购房、租房证明)以及办公场所、试验场所平面图、试验仪器位置图;

(五)仪器、设备台账及计量检定证书;

(六)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检测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上岗证、社保证明;

(七)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前款规定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试验办公场所核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审查确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具备本办法附件能力条件的,应当拒绝与监管系统的连接。同意与监管系统连接的,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将取得检测报告有效监管标识。

八、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办理与监管系统的连接手续后,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资料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7日内向监管系统传输报送有关信息。

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每年对已连接监管系统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被通知接受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资料和年度业绩汇总表。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检查发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具备本办法附件能力条件的,应当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通报并切断其与监管系统的连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得在本市市辖区承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管理系统应当与监管系统连接,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未与监管系统连接或其与监管系统的连接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切断后承揽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十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力值试验项目的,应采用数据自动采集设备,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异常或不能自动采集的,应做好记录,在检测人员有关书面报告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对数据进行更改。

十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检测管理系统向监管系统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号为信息索引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涉及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混凝土构件钻芯检测、基桩钻芯检测和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检测等项目检测数据信息的,还应以混凝土生产流水号为辅助信息索引。

(二)检验数据保存后立即传输报送,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延迟数据传输报送。属于自动采集的涉及力值数据,应当立即自动传输到监管系统。

(三)检测报告内容应当在加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章后立即传输报送至监管系统。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正常接入互连网,因网络故障不能与监管系统连接的,应及时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十三、建设单位在接收检测报告时应检查有效监管标识,拒绝接受没有有效监管标识的检测报告。

十四、属于同一单位工程见证检测业务的,建设单位应委托一家见证检测机构实施;属于单位工程同一个专项检测项目业务的,建设单位不得分解委托。

十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明确告知委托单位接收试样或采集全部检验数据后出具检测报告的期限,并按期向委托单位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十六、检测过程、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或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监管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责令限期改正并切断其检测管理系统与监管系统的连接,整改期1~3个月,整改期内不得承担相关检测项目业务:

(一)超越资质或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承揽检测业务的;

(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的;

(三)使用不在检定有效期或不合格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

(四)检测环境条件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

(五)未按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的;

(六)未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传输报送检测数据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报告或延迟报告有关情况的;

(八)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十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定期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属于不良行为的,予以记录并公示;属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十九、县级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和本市辖区内公路工程的质量检测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十、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4]125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04]417号)同时停止执行。本办法有效期届满后,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通过上述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要求,从各个方面进行要求,我们可以感受到国家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视,也要求相关人员一定要按要求来进行工程的建设和检测验收,以上就是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
      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不定时工作制,也称为无定时工时制,是对于需要长期作业,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职工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一般情况下来说,法定节假日工作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那么,不定时工作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需要支付吗?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不定时工作...


·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比较好
      从事高危行业、建筑行业的职工往往很容易受伤,很多受伤了的职工都不知道怎么申请工伤认定,这往往就耽误了法定的申请时间,最终也是给自身造成不利的结果。那么,现实中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比较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


·工程材料款纠纷如何应对在线咨询 > 一、工程材料款纠纷有哪些
      工程材料款纠纷如何应对 一、工程材料款纠纷有哪些? 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早在两年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就着手解题,准备给出一个统一的司法答案。经过无数次的研讨、论证和反复的修改、完善,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讨论稿)》(下称司法...


·怀孕员工入职前隐孕辞退违法吗
      怀孕员工入职前隐孕辞退违法吗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劳动法强调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对员工能力胜任的要求以及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岗位证明证书及资质证明。而对于...


·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哪些内容《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计件工资加班费怎么算?
      劳动者在平日的上班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加班的情况,我国《劳动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加班是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的。那么计件工资加班费怎么算呢?是不是和平常劳动者一样计发加班工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


·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怎么写
      你知道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吗?工作中,有的公司需要为员工安排住宿的地方,而此时多半都是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来实现的,这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


·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
      一些生产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会受伤。职工脚面被砸伤后,要先到医院处理,然后,尽快的找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等职工拿到工伤认定结果后,可以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伤残金及其它赔偿。那么,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级?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一、脚面骨折工伤认定一般是几...


·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给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有的女性结婚之后就待在家里做家庭主妇,照顾家庭、孩子和老人,但这样的情况下夫妻也是有可能会离婚,由于女方条件不好,抚养权很大可能会判给男方,而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这样的情况下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给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


·一、全保误工费是否会理赔?
      一、全保误工费是否会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保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


·入职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近几年来我国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部分的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也存在着焦虑、着急的心态,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们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慎重谨慎,使得后来出现劳动纠纷的情况。由此可见,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注意一些重要的事项。而那么,入职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