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期必然会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可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你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具体是怎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人员伤亡,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介绍。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1、60岁以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2、60—75岁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3、75岁以上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十、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因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单独列出,加在伤残赔偿金里面)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如果你不幸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要明白肇事者应该赔偿的内容有哪些,不过,赔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律师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适当的降低赔偿的数额,或者和对方约定来分期进行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指示交付时间有什么相关规定?
      指示交付时间有什么相关规定?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在租期届满时,直接把车交给,以此代替自己的交付。这种情况在民法典上被称为“指示交付”,是指一方出卖动产,而该动产不在自己手中而在他人的占有之下,可以直接要求占有动...


·交通财产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交通财产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


·该怎样确定商品房交付时间
      该怎样确定商品房交付时间现在很多人网上买东西都会问一句几天能到,其实购买期房与网购相差无几,都需要与对方确定交货时间,但毕竟商品房又不同于网购,不可能几天内到货,那具体如何确定商品房交付时间呢,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要承担的责任又有哪些呢?各位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怎么申请?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怎么申请?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


·交通事故发生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案发后应做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场在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以便于勘察人员提取物证、分析事故发生经过,为正确判断事故发生原因、...


·有的父母子女因为长期缺乏交流
      有的父母子女因为长期缺乏交流,而相处的时间也比较少,导致双方关系紧张,经常出现矛盾,甚至还有大打出手的情况。而此时,可能就有人想到了要与父母或者子女断绝关系。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允许当事人断绝父子关系吗?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


·车辆超载保险公司能拒赔吗?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车辆超载保险公司能拒赔吗?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一般说车辆指的都是机动车,而机动车在运行的时候一定要遵守相应的规定,要是出现了违章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车辆超载怎么处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超载扣分和...


·一、 连环交通事故各车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 连环交通事故各车交强险如何赔偿?连环撞车交通事故的交强险适用根据相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以上并没有明确限定交强险只赔偿直接碰撞的受害方的...


·交通一死两伤怎么判刑?
      交通一死两伤怎么判刑?交通事故中出现一死两伤的,根据相关的交通案件的情况,判处这类相关当事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相关的交通驾驶人员逃逸或案件类型比较恶劣的,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这类交通人员驾驶者的不规范行为。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
      喝完酒多长时间才可以开车据了解,这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是人体差异,有的人酒精吸收得比较快,挥发得也快,有的人对酒精吸收得慢,挥发得也慢;第二是喝的酒的差异,有些喝的是低度酒,酒精含量低一些,有些喝的是高度酒,酒精含量高一些。鉴于上述两个差异,不能很好地界定...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