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

近几年工程建设在不断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建筑工人们在为我们建筑高楼大厦。任何这样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都有一定的建造标准,只有符合质量指标的高楼大厦才对我们的生活有保障,那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二、工程事故等级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等逐渐进行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为合格、不合格这两个等级。从而来保障工程投入使用后的安全问题,在法规中还规定了关于建设的标准,保障工程质量一定合格。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安装施工签订的协议是比较重要的,协议书中包含的内容很多,在写协议书和签协议书的时候要仔细注意其中的各项条款,以免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同时也要注意别人在工程上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协议书上的要求进行施工,那么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减...


·病历丢了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可以。医院有病历资料,当事人可以到医院复印并要求加盖医院公章,即可以解决当事人的医疗资料的问题。《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能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便辞职。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且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内容规定了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所以不可以随便辞职,只有到期才可以辞职。而违约金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如果一方...


·油漆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油漆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署油漆工程承包合同后,要履行合同上的内容,在质量上面也要做到精益求精,在工程方面,如果发现油漆工程有质量问题,那就要及时的反应这个问题。一旦发现重要的问题,一方是有权终止合同的。下面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关于油漆工程承包合...


·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 去认定...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关系到我们自身的权利,如何确保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如何维护自身权利?这就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其原则、要求和操作过程等,懂法然后守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


·大家都知道,在工作期间受伤是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想
      您都知道,在工作期间受伤是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想享受工伤的待遇,得到相关的赔偿,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您知道该如何鉴定工伤吗,鉴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鉴定工伤的流程是怎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明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明,但同时,劳动合同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法律保障。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均是双方达成一致的,对企业与劳动者均有法律保护作用。但是有的劳动者对公司或职位不满意,签劳动合同签完后不想去可以吗?先来看看我们的说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如果...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
      建筑企业加班双倍工资规定是什么?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


·辞退员工需要办理离职手续么?
      辞退员工需要办理离职手续么?被公司辞退,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离职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一、公务员批捕后工资待遇如何发放《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如果能够宣告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停发的工资等相关福...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