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在我国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重视了,同样的,在著作权上也是如此。需要转让著作权的话就必须要经过正规的法定流程,这个著作权转让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其转让的具体内容一般是完整的财产权,需要签订有法律保障的合同。那么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应该注意一些什么事情呢?我国《著作权法》把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部分。既然著作权中存在财产权的内容,应该允许其转让,特别是我国已加入了《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以及《录音制品公约》等,因此法律上允许著作权转让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2001年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第10条和第25条明确规定了著作权转让法律制度。
一、著作权的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转让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在著作权转让问题上,由于许多当事人对于著作权的转让认识不够清楚,从而造成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过后双方当事人仍发生纠纷。因此,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当事人要注意以下相关问题。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内容
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合同要明确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具体开始时间和持续期限,还有违约责任等。很多人在转让著作权的问题上,不太清楚,就很容易造成在签订合同之后产生纠纷,了解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关注下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避免之后不必要的纠纷。


·发明专利的类型有哪些
      发明专利的类型有哪些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中规定的三大专利类型之一,同时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类专利,法律规定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而在发明专利下面还有一些具体的分类,那到底发明专利的类型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从发明的概念我们还可以看出,发明专利包括产品...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能够制止压价销售、恶性竞争。 我们很多协会的朋友肯定能够理解,许多生产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企业,无论是擅自傍名牌使用他人商标,还是非法使用法人专利,那么由于事先,这些侵权企业没有任何品牌宣传费用即广告费,也没有市场开发开拓费用...


·商标侵权被告抗辩事由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被告抗辩事由包括什么?在侵权法中,抗辩事由是针对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而提出来的,所以,又称为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事由。抗辩事由可分为两类,即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所谓正当理由,是指损害确系被告的行为所致,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包括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受...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60罚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60罚多少?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具体罚多少钱,应当是按照违法经营所得的倍数来进行计算。商标侵权的罚款标准是根据侵权情节确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罚款...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很多人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一定的误解,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或者20年,其实10年或者20年是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应是少于专利权的期限的,本文中将对专利权的保护问题进行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 对于产权保护这一问题已经成了您的共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就是需要保护的产权之一,在进行产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提供一些资料的,比如产权申请的文件、产品的基本介绍以及申请产权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等,那么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手续有哪些呢?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


·申请商标无效官费需要进行收取吗?
      申请商标无效官费需要进行收取吗?是需要进行收取的;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局需要对注册商标进行评审,进行评审时会收取1500元的费用。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怎么认定?
      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怎么认定? 一、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怎么认定?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


·我们应如何应对商标的恶意抢注?
       我们应如何应对商标的恶意抢注? 商标使用者发现其所用的未注册商标遭到他人抢注,如果尚在异议期内,商标使用者可在异议期内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如果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且在五年期限之内,商标使用者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 商标使...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以什么方式来进行确定?
      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以什么方式来进行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方式是:一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在采用双重赔偿标准的情况下,法院多选择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这一标准。首先,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该规律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


·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分几大类
      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分几大类 我国注册商标共有45大类。商标分类: 第1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2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