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新徐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行为人实施非法拘禁他人行为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如干涉他人婚姻、勒索财物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有可能从非法拘禁犯罪转化为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绑架罪。而单独就非法拘禁罪而言,您知道具体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徐州市关于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吧。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六个月。

2、非法拘禁犯罪情节一般,致一人重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致一人重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3、非法拘禁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非法拘禁每增加二十四小时,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3)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4)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5)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6)每增加死亡一人的,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殴打、侮辱、虐待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10%-20%;(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3)多次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5)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6)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7)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我们知道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辩护,看是否能争取宽大处理,这样也是在保护被告人的利益。


·盗窃罪最多拘留多少天就需要提请批捕
      一、盗窃罪最多拘留多少天就需要提请批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找工作,就怕遇见传销组织。因为他们对工作的概念比较模糊且对传销的特点和危害都知之甚少,很容易就会被骗入传销组织,被传销组织洗脑,从而往身边发展下线,导致成为非法组织传销的领导人。虽然您都知道传销是违法的,那么您知道非法组织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吗? ...


·刑法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
      刑法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 一、刑法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


·盗窃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一、盗窃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开始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怎么对持械聚众斗殴罪处罚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聚众斗殴的过程中的,当事人往往都是使用了一些工具的,用法律术语来说也就是持械,因此现实中也有部分人将聚众斗殴罪称之为持械聚众斗殴罪。在被认定构成了此罪之后需要作出处罚,那么要怎么对持械聚众斗殴罪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持械聚众斗殴罪处罚 ...


·对于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
      司法实务中,一旦确定了被告人犯罪的话,则多数都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而我们常见的刑事责任就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没收财产等等,由此可见刑事责任的种类是比较多的。那到底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


·判了实刑能假释吗
      能够,只要符合假释条件。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刑法》81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职务侵占罪报案后会立刻抓人吗
      涉嫌职务侵占罪,报案后不一定就会抓人,只有公安机关立案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才能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