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可能大家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可能您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会发现,公司登记的公司法人代表,具体在公司当中并没有从事什么工作,也有可能就是公司董事长的家里人。其实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虽然说对公司的法人代表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对于公司法人的年龄并没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一、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只要是有完全能力的人都是可以作为企业法人的,不分年龄大小。

二、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法》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六条 【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在我国,只要是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满18周岁以上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公司法人的年龄上并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只要该人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档案记录,就可以依法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江西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哪些种类
      江西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哪些种类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 江西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


·一、劳动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中未要求劳动合同签订必须要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的备案可以(原劳动局)作为就业统计的依据,劳动合同不备案,不影响社保的额缴纳。社保只要双方签订劳...


·劳动者被辞退还有工资拿吗?
      劳动者被辞退还有工资拿吗?劳动者被辞退还有工资拿,当月的工资是需要正常的发放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该支付到工作的最后1天。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补偿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分析,如果试用期辞退劳...


·在工程建筑时工程质量怎么管理?
      在工程建筑时工程质量怎么管理? 工程在刚开始建设时不仅需要开发商与承包商协商工程在建造时所需的计划,同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更需要有合理的管理制度在建造时对工程整体质量的完善,但是在工程建筑时工程质量怎么管理的呢?下面跟随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


·建筑工程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有什么?
      生活中无论是我们买各种器物或者是各种建筑工程,产品或者工程说明书上都会有涉及质保期和保修期的问题,我们从一些法制节目或者新闻报道中也多多少少会看到一些这方面的问题纠纷,究其原因还是对质保期和保修期的有关含义没有清楚的认识,有时候很容易就把两者混为一谈,矛盾也就伴随着产生。那么建筑...


·客运驾驶人严重违章是否可以解聘
      如果属于严重违章的话,客运公司有权解除与严重违章员工的劳动关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


·员工能和分公司签合同么
      员工能和分公司签合同么?员工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


·工伤鉴定严了吗?
      员工在工作场所发生人身伤害,在得到有效治疗后,应该及时的申请工伤鉴定。这样,经鉴定为工伤的,员工可以拿到一笔赔偿款。一般来说,工伤鉴定都是由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工伤鉴定必须要按照程序执行。那么,2017年工伤鉴定严了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鉴定严了吗? ...


·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监理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监理记录与工作报告 1、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是监理人员对被监理工程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全部信息的综合记录。监理日志是信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以后处理有关问题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监理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是工程监理重要的存档资料。 2、...


·劳动法关于加班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劳动法关于加班规定具体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


·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一、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一、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