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鉴定后不赔偿会不会过期?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意外或失误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经过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害程度较重造成身体残疾或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劳动者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取得工伤鉴定结论后就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了,那么,如果工伤鉴定后不赔偿会不会过期呢?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

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按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提请认定。上述认定主体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效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可以分为三种。

1、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说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赔偿,所以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把握好初鉴和复鉴的时效。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时效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1、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时效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时效。

2、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鉴定后不赔偿会不会过期的问题,需要一分为二的看,一方面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伤鉴定后申请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予理会而发生纠纷,仲裁时效为一年;另一方面,如果工伤职工不及时申请赔偿,用人单位即使支付了相关费用,但工伤保险的赔偿申请可能受到影响。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一个地方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的关键。水利设施良好的建设,往往是当地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国家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且对于水利工程良好质量的管理能力能够维护当地的稳定。以下我们就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了解,...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一、劳动仲裁庭审流程是怎样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


·工作6年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
      工作6年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赔一个月工资,一共是六个月的工资。工资以你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若公司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追讨,需要劳动仲裁代理可以联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


·辞退员工补偿工资包括年终奖吗
      辞退员工补偿工资包括年终奖吗?辞退员工补偿工资包括年终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


·t太原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多少?
      t太原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赔偿标准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


·协议书工伤的内容有哪些?
      协议书工伤的内容有哪些?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就乙双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赔偿协议如下:1、自乙...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实践中,可以是自然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也可以是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自然人犯该罪,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旷工三天,违反了单位的规定。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决劳动合同。 单位要给劳动者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且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3】...


·一、劳动合同无效?
      一、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基数是如何计算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基数是如何计算的?法定节假日也即公休日,是可以带薪休假的,但是对于餐饮业都能够服务业在节假日的顾客是比较多的,不仅不会休假,还会招聘兼职,对于正式员工,会被安排加班,对于此种情形,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基数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法定节假日加班...


·一、个体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流程是什么?
      一、个体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一般要看你有没有涉及到许可证。 1、涉及许可证的营业执照先带身份证到工商所预核名称(就是你店的名字),预核名称后再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食品流通许可后再回去工商证或是餐饮经营许可证,拿到证再回到工商所办理执照。...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